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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朋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城管工作的关注,您的求助,我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一、基本情况2024年5月16日,执法人员前往通川区大北街149号10米左右处进行了排查,发现您所反映的正在装修的“麦滋麦味”门市位于通川区大北街检察院综合楼1楼2号,该门市装修项目包括:线路穿管、墙体刷乳胶漆、贴地板砖、顶面刷乳胶漆等,现场正在使用机械设备进行施工作业,声响较大。据该店经营业主反映其装修时间一般为:早7:30时许至20:00时许,有时因工序需要施工到晚上21:00时许,在国家规定的正常施工时限范围内。二、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八条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二)夜间,是指晚上十点至次日早晨六点之间的期间,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另行规定本行政区域夜间的起止时间,夜间时段长度为八小时;三、处理结果5月16日,执法人员对大北街“麦滋麦味”门市经营业主、施工方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宣讲,要求其:一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禁止在夜间22:00时至次日6:00时施工;二是合理调整施工工序,并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严格控制早、中、晚等特殊时间节点的音量,以减轻、避免噪声扰民。下步,执法人员将加强对该处的巡查监管,一经发现不遵守规定时间进行室内装饰装修施工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2024年5月16日,执法人员电话与您进行了联系,您表示理解。再次感谢您对达州城管工作的监督、支持和理解。经办单位:市城管执法直属一大队二中队经办人员:魏鹂萱(0818-5912109)、王瑜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