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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裁量”标尺,校准“执法”准星——支队组织专题学习《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
时间:2026-05-11 11:31:33 来源: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阅读:




为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确保行政处罚权力在法治轨道上阳光运行,近日,支队组织业务骨干,开展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及配套的《计算规则》专题学习会,旨在为执法人员“充电赋能”,练就过硬执法“内功”。





法治赋能,深悟“度量衡”


本次出台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及配套的《计算规则》,已于 202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不仅是贯彻国务院关于“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要求的具体行动,更是破解执法实践中“同案不同罚”、“过罚不相当”难题的“金钥匙”。

“过去面对复杂的案情,自由裁量难免存在模糊空间,现在有了明确的《计算规则》,我们把‘人情’关在笼子里,把‘算法’请进案卷里。”建设大队负责人李剑波在领学时强调,新规最大的亮点在于引入了“量化评分”机制。通过对违法行为的情节、社会危害程度进行赋分,让每一次处罚都有了精确的“数学公式”,真正实现了“一把尺子量到底”。



实操练兵,掌握“新工具”


本次培训坚持“学用结合、以练促战”,不仅对新规条文进行逐条解读,更聚焦实战场景强化应用能力。培训会上,业务骨干通过 “以案释规”的方式,生动还原了《计算规则》的使用场景。“过去执法更多依赖经验判断,遇到当事人说情,有时候还会有顾虑,现在有了这套科学的计算规则,不仅执法腰杆硬了,给当事人释法说理也有了清晰的依据。”一名青年执法队员在模拟计算演练后感慨道。


规范执法,树立“新标杆”


学习的目的全在于运用。会议最后,领学人李剑波对全体执法人员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吃透”精神:各大队要继续深化学习,确保全员掌握“情节评价+社会危害”的双重评价标准,杜绝模糊执法。

二要“强化”执行:将《计算规则》的掌握和运用情况纳入执法质量考核指标,对案卷中裁量基准适用不规范、计算过程缺失的情况实行“一票否决”,倒逼每一位执法人员从“会算”向“精准算”转变。

三要“彰显”温度:在严格执行裁量规则的同时,要用好《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让执法既有力度也有温度。


下一步,支队将持续开展案卷评查和实战练兵,推动新规落地见效,为建设法治城管、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执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