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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随意占道堆放物料的告知书
时间:2020-08-11 18:13:39 来源: 阅读:



各门市业主、市民朋友:

为深入推进四城同创创建工作,有效提升城市环境面貌,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达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中心城区禁止随意占道堆放物料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中心城区各装饰装修门市业主、居民住户及建设单位,对装饰装修所需的砂、石、水泥、建材等物料,原则上堆放到门市或房屋内,禁止随意占道进行堆放;确因建设等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堆放物料的,必须到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城管窗口办理临时占道审批手续,按照审批规定的时间、时段、面积、高度、边界等规范堆放。

二、堆放砂、水泥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必须用防水布(聚乙烯彩条布或聚丙烯彩条布)垫底,同时再用防水布无裸露覆盖,特殊情况下还需要安装降尘、降噪设备,避免污染或损毁路面。

三、堆放物料必须采取有效保洁措施,施工完毕即清理干净,无残迹。

四、物料应集中堆放、整齐摆放,设置警示标牌,文明施工,不影响行人通行;堆放时间较长的,必须同步设置施工围挡。

五、请广大市民和商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支持、配合城管执法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城管执法部门将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凡未办理占道审批手续或者不按要求规范堆放物料的,严格实施行政处罚,最高可处2万元罚款。

六、欢迎广大市民拔打城管投诉举报热线12319进行举报。

市城管执法局政务中心服务窗口:通川区鱼泉街达州政务中心新大楼(龙马大道和鱼泉街交汇处)

达川区城管分局政务中心服务窗口:达川区南国大道二段与华南巷交叉路口往南约100米(清晨御廷苑2期南侧)达川区政务服务中心9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宣         

2020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