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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推进治脏治乱治尘治噪治水工程的通知
时间:2016-03-01 11:19:00 来源: 阅读:
达市城管发〔2016〕61号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深入推进治脏治乱治尘治噪治水工程的通知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城市工作会议及全市五治工程推进大会精神,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切实改善容貌秩序和人居环境,按照市五治工程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进达州市中心城区治脏治乱治尘治噪治水工程的通知》(达市五治领导小组〔2016〕1号)文件要求,自2016年1月起,继续深入推进治脏治乱治尘治噪治水工程(以下简称“五治”工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深入持久地开展中心城区“五治”工程事关经济社会发展,事关民生改善,事关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事关改进干部作风。各部门(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自觉克服自满、松劲和畏难情绪,进一步增强搞好“五治”工程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同心同德打好实施“五治”工程这场标本兼治的攻坚战、常抓不懈的持久战,为建设幸福美丽达城做出新贡献。
  (二)目标任务。完善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促进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按照“以人为本、权责一致、定岗定责、疏堵结合、源头治理、严格考核”的原则,建立健全街道、社区管理网络,坚持“依法严管”与“科学疏导”相结合,坚持“关注面子”与“重视里子”相结合,坚持“科学规划”与“精细管理”相结合,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推进”相结合,完善长效监管机制,让“五治”步入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轨道,全面深入推进各项治理工作,使城市环境卫生明显改善,容貌秩序明显改观,扬尘污染明显降低,噪声污染有效遏制,水体质量明显提高,居民行为有效规范,努力实现“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物更洁、人更文明”。
  二、2016年工作重点
  1.深入贯彻落实“五治”工程各项工作任务,按照消除盲点、破解难点、突出重点、增加亮点的总体要求,拉高管理标杆,全面精准发力,积极协调联动市区相关部门和辖区政府,狠抓占道经营、噪声扰民、“牛皮癣”广告、户外广告乱设、油烟污染、扬尘污染、清扫保洁不到位、垃圾清运不及时、市政设施建设与维护滞后等市民群众及领导关心关注的热难点问题的治理,全面提升城区市容环境质量。
  2.深化推进实施定员、定岗、定时、定责、定奖惩“五定”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网格化、精细化、台账式管理,提升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市政公用设施管护等工作的常态化监管水平。
  3.加快数字城管建设,升级系统平台功能,拓宽信息采集覆盖面,完善考评体系,加大操作人员教育培训力度,推进智慧城管建设,推动五治工程走向精细化、规范化和智慧化。
  4.进一步推动中心城区清扫保洁市场化,扩大市场化面积和业务范围,完善对中标服务企业履行责任的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的监督考评;加大环卫设施采购,提升机械化作业率;抓好公厕、垃圾站点、果皮箱等环卫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垃圾清运效率,全面提升环卫作业水平。
  5.落实市委市政府“缓堵保畅”攻坚任务,加快相关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大力提升城市道路、广场等市政设施的管护水平。
  三、治理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环境卫生治脏工程
  1.城市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环境卫生
  认真总结中心城区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试点经验,创造条件全面推行市场化 清扫保洁新机制。加强责任区内城市主次干道及其绿化带、城市出入口道路的清扫保洁力度,强化窗口地段、繁华街区等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密度,彻底清除道路积存泥沙,修缮并清洗脏污的车行道、人行道、路沿石和交通防护栏,确保主次干道环境整洁靓丽。及时清运城市主次干道、城市出入口道路、广场、游园、农贸市场以及背街小巷垃圾,清除杂草杂物,清掏雨污管沟,清除地面商业促销广告,加强便民服务摊点、车辆停泊点、垃圾堆放点及汽车维修、清洗、美容店铺等区域的环境卫生监管,保持场地整洁,无乱扔乱倒乱堆垃圾。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管理科、市环卫处、市政工程处,市城管执法直属一大队、市城管执法直属二大队、市火管委办、市扬尘治理办
  2.单位及家属住宅楼院环境卫生
  完善单位庭院及家属住宅楼院环境卫生保洁制度,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及家属职工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清除庭院卫生死角、屋顶陈旧垃圾、楼幢“牛皮癣”广告、乱堆乱放杂物、花台树池垃圾,保持房屋外观整洁,办公场所干净、路面平整、垃圾收集容器清洁。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除“四害”工作,有效控制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直属一大队、市城管执法直属二大队、市城管和执法投诉指挥中心、市政工程处、市环卫处、局机关各科室
  3.街道容貌环境卫生
  (1)督促落实市容环境管理“门前双三包”责任制,保持城市建筑物立面整洁,清除乱贴乱画、乱拉乱挂。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直属一大队、市城管执法直属二大队、市火管委办
  (2)保持户外广告及设施整洁美观,清理不良医疗广告以及破损残缺、脏污褪色、陈旧锈蚀、松脱歪斜、空版闲置的大型户外广告。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市城管执法直属一大队、市城管执法直属二大队
  4.市政公益设施环境卫生
  (1)保持城区桥梁(含人行天桥)、广场、公厕、路灯、垃圾转运站、垃圾桶(箱)及其附属的护栏、墩拱、管网、杆桩、灯具等设施完好、整洁,无锈蚀残缺、无陈积污垢、无乱涂乱画乱贴小广告现象。
  责任单位:市环卫处,市政工程处
  (2)市政管网检查井和窨井盖设施完好,无破损缺失,无喷涂张贴小广告。
  责任单位:市政工程处
  (3)规范邮亭、早餐车管理。坚决取缔违规设置的邮亭、早餐车,纠正超区域、超范围、超时限经营行为,清理邮亭、早餐车乱贴广告。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直属一大队
  (4)规范公共厕所管理,取缔经销入厕用品以外的水果、饮料等商品经营行为。
  责任单位:市环卫处
  5.餐饮店铺环境卫生
  加强餐饮店铺环境卫生管理,严禁敞排油烟,禁止在店外搭桌设座经营、加工作业,禁止向门前及周边道路、下水道、绿地绿带倾倒垃圾或污水。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直属一大队、市城管执法直属二大队
  (二)容貌秩序治乱工程
  1.开展摊点乱摆治理。
  (1)规范临街店铺。严格落实“门前双三包”责任制,严禁主次街路临街店铺越门经营,擅自占用门前道路和公共场地进行促销活动。严禁越门伸杆搭蓬、占道堆码货物、乱张贴悬挂促销广告、商品及杂物。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直属一大队、市城管执法直属二大队、市火管委办
  (2)治理流动摊点。严禁在城区主要道路、广场、游园、绿地等公共区域摆摊设点或沿街叫卖,依法查处取缔违规占道经营等行为。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直属一大队、市城管执法直属二大队、市火管委办
  2.开展广告乱设治理。严格执行《达州市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规范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设置,清除各类“牛皮癣”广告。
  (1)规范户外广告。严格按照《达州市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审批户外广告,不断增强户外广告规划的科学性,审批管理的严肃性,强制拆除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市城管执法直属一大队、市城管执法直属二大队
  (2)规范店招店牌。临街店铺严格实行“一店一招”,按街景规划规范设置店招店牌,及时更换修缮陈旧、破烂、断字、缺亮的店招店牌。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市城管执法直属一大队、市城管执法直属二大队
  (3)治理各类小广告。加大对乱发小广告及张贴、喷涂“牛皮癣”等行为的监管,及时清除建筑物体、路灯杆桩、垃圾桶、果皮箱、花台(坛)、座椅上的乱喷涂、刻写、张贴“牛皮癣”小广告。
  责任单位:局督查科、市环卫处,市城管执法直属一大队、市城管执法直属二大队
  (三)扬尘污染整治工程
  1.市政工程扬尘治理
  (1)市政工程实施前须制定扬尘防治、垃圾渣土运输处置方案,方可开工;施工现场须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及材料堆码严密覆盖;施工作业时须采取洒水作业等降尘措施。
  (2)市政工程建筑垃圾运输须密闭覆盖,不得抛、冒、滴、漏;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确需现场搅拌的须报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审核批准。
  (3)市政工程施工工地须打围作业,按标准硬化进出口道路及场地,规范设置车辆冲洗台、排水沟和沉沙井,出场车辆须保持整洁。
  (4)市政工程工地内未硬化部分须采取覆盖、绿化、喷水等扬尘防治措施;拆除工程段喷水作业,在拆除后3日内清运完渣土,5日内设置硬质围挡;6个月内未开工建设的建设用地须采取临时绿化措施。
  责任单位:市政工程处、市扬尘治理办
  2.交通道路扬尘治理
  (1)城市道路路面须硬化全覆盖,及时维护修缮破损路面,新破损路面应在半月内修复;及时修缮城区出城方向10公里内城市道路破损路面、疏理排水沟涵、清除路边淤泥,保持道路绿化带清洁,每天清扫路面1次。
  责任单位:市政工程处、市环卫处、市扬尘治理办
  (2)运输砂石、土方、垃圾、渣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车辆须密闭并按照规定的线路和时间行驶。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直属一大队、市城管执法直属二大队、市扬尘治理办
  3.城市主干道晴天每天冲洗2次以上,其他次干道每天清洗1次,车行道、人行道、广场等公共场地全天候保洁,每天清扫2次、冲洗1次。
  责任单位:市环卫处
  4.严禁脏车入城,进入城区的各种车辆须保持车容整洁,严禁外观破损、车身尘迹污垢或附泥带沙车辆在城区行驶。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直属一大队、市城管执法直属二大队、市扬尘治理办
  5.堆码场、建材加工、装饰装修扬尘治理
  (1)原煤、煤矸石、砂石、粉煤灰等料堆采取仓库、储藏罐、防风抑尘墙和整体覆盖等封闭性或半封闭性措施。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直属一大队、市城管执法直属二大队、市扬尘治理办
  (2)露天堆场灰粉物料装卸作业时,须采取洒水或喷淋稳定剂等抑尘措施。对露天堆场的坡面、场坪、路面及货运堆场等,须采取绿化、硬化、铺装、定期喷洒抑尘剂或稳定剂等措施。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直属一大队、市城管执法直属二大队、市扬尘治理办
  (3)临时性废弃物堆、物料堆、散货堆场,须设置高于废弃物堆的围挡、防风网、挡风屏等防尘措施。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直属一大队、市城管执法直属二大队、市扬尘治理办
  (4)禁止在主城区占道进行石材、金属等建筑材料加工作业产生粉尘。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直属一大队、市城管执法直属二大队
  (5)严禁占道堆放建筑装饰装修垃圾。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直属一大队、市城管执法直属二大队
  6.规范洗(修)车场
  (1)严禁城区内洗(修)车场占道经营,严格管理洗(修)车作业,严禁出场车辆带泥沙、油污驶入城区道路。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直属一大队、市城管执法直属二大队、市扬尘治理办
  (2)协助辖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规范主要入城口已建成洗车场的运行,督促引导入城车辆进行冲洗,确保进城车辆车容整洁。
  责任单位:市扬尘治理办
  7.强化烟尘污染管理
  禁止占道经营祭祀用品;制止、纠正、查处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广场、游园违规熏制腌腊制品、焚烧香蜡纸烛垃圾等行为。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直属一大队、市城管执法直属二大队
  (四)整治噪声污染工程
  1.整治文化娱乐噪声污染。重点整治KTV、舞厅、酒吧、酒店等文化娱乐场所未采取有效噪声防范措施,超标排放噪声的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直属一大队
  2.整治固定设备噪声污染。重点整治使用各种风机、水泵、金属切割、空调、冷却塔等固定设备,超标排放噪声的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直属一大队、市城管执法直属二大队
  3.整治城市广场活动噪声污染。重点整治在城市街道、广场等公共场所开展健身娱乐、集会等活动,未采取噪声防范措施,超标排放噪声的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直属一大队
  4.整治商业经营活动噪声污染。重点整治在城区使用大功率音响设备商业促销,超标排放噪声的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直属一大队
  5.整治夜间(20:00—次日8:00)生活、娱乐噪声污染。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直属一大队
  (五)完善城市功能及整治水体污染
  持续开展小街小巷、零散空地及断头路整治,加快凤凰山隧道及隧道西延线、金南大桥、红星美凯龙城市综合体配套性市政道路、滨河路北段二期、红旗路荷叶街人行天桥工程、州河大桥并桥工程等重点工程建设,对市政公用设施、环境卫生设施进行更新完善、维修改造和综合整治,提升设施档次,保证发挥设施功能,推进城市截污干管和雨污分流管网建设。
  责任单位:市政工程处、市环卫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主要领导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一把手”带头,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推动形成领导示范、以上率下的良好局面;要把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与实施“五治”工程目标任务结合起来,按职能职责履行“五治”工程工作责任,做好部门(科室)之间的工作协调和配合,督促指导实施好“五治”工程。
  (二)强化宣传引导。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引导力度,继续开展“七进”活动,切实抓好“门前双三包”示范点建设,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形式,宣传正面典型,曝光不文明行为,弘扬文明新风尚,激发全民参与“五治”工程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形成人人参与环境治理、人人享有良好环境的生动局面。
  (三)逗硬督查考核。局督查科牵头,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严格按照局《五治工程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和局《五治工程绩效考评细则》,把督查贯穿于整治工作全过程,把治理成效作为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对查出来收集到的问题,要点名、要曝光,全程跟踪处理,凡是履职不到位、监管不得力、整改不彻底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问责追责。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