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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城市管理及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9-30 16:18:00 来源: 阅读: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城市管理及安全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及城市扬尘治理专项督查的通知》(川建安委〔2018〕40号)、《达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达市安办函〔2018〕93号)和《达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迎中秋庆国庆”城乡环境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达市城乡环境治理办〔2018〕2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将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和城市管理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请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确保节日期间市容环境整洁有序,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提前谋划布置,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落实。局属各单位要认真梳理手头工作,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切实抓好当前各领域的重点工作,提早安排两节期间的工作任务,始终做到“放假思想不放松,过节工作不脱节”。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国庆节期间,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机关要抓好各项业务工作的综合协调、信息收集传递、指导协办、督导检查等工作。二是加强市容执法管理。市容执法大队继续加强定点值守和巡查巡逻,重点抓好公共广场、主要干道、公园、车站等重点部位的市容执法管理,加强城区商业促销噪声和夜间娱乐噪声的管控力度,注意执法方式,避免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三是抓好重点工程建设和市政设施管护。国庆节期间市政工程处继续督促施工单位抓紧黑臭水体治理、民生实事工程项目和凤凰大道西延线二、三期等重点工程建设,做到放假不休假,按照工程进度有序推进。节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市政基础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修,做好节日灯光亮化。节日期间市政应急维修队伍要坚守工作岗位,对突发事件快速反应,确保设施完好。四是加强清扫保洁。市环卫处要督促京环公司严格落实定人、定时、定责、定区域、定质量的清扫保洁责任制,加强对城区车站站点、广场、主要道路、城区进出通道、公交站台等区域的垃圾清扫清运、冲洗降尘等工作,确保城区道路、街面干净卫生。五是加强数字城管信息畅通。数字城管指挥中心要加强平台值班,确保投诉举报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抓好问题发现、信息收集、任务派遣、督查督办等工作。六是加强扬尘管控。扬尘执法中队在日常巡查的基础上要加强夜间值守,有效制止夜间车辆运输抛洒、滴漏等污染,切实维护城区环境。
  二、强化应急值守,重视信息报送。国庆节期间,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杜绝擅离职守、电话呼叫转移、非正式职工顶岗值班等现象。值班人员要及时收集、掌握节假日期间工作动态,及时请示报告紧急情况,各单位值班人员每天下午4:50分前向局机关值班室报送当天工作情况,局机关值班人员每天下午5点前分别向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报送情况。
  三、筑牢红线意识,抓好各领域安全生产及防范工作。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增强国庆节期间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意识。局属各单位要针对各自领域的安全生产职责任务开展大排查、大检查,重点抓好污水和垃圾处理、市政道桥等市政公用设施和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等方面的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同时,也要抓好工作场所的节前安全检查,对办公场所的水、电、电器等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排除不安全隐患。各级领导干部要落实“一岗双责”,加强组织领导,在节日期间带队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