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行政执法资格统一考试的通知
时间:2018-07-24 1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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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一、二大队,投诉指挥中心,达川区城管分局,市环卫处: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行政执法资格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达市府办函〔2018〕75号)要求,现将2018年行政执法资格统一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一)尚未取得行政执法证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2017年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在编在岗人员。
(三)已经领取四川省人民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并连续三年年审合格的执法人员。
二、考试内容及参考教材
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包括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和专业法律知识考试。
(一)考试内容
1. 通用法律知识。行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中必须掌握的法律基础知识,包括《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国家赔偿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通用法律法规知识,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等纲领性文件内容。
2. 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内容为行政执法人员从事部门执法活动应掌握的各行政管理领域的专业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专业法律知识考试的具体内容和考试由我局确定和组织实施。
(二)辅导教材
通用法律知识考试不指定辅导教材,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培训,并将培训情况书面报局政策法规科备查。
三、考试组织方式
行政执法资格通用法律知识考试考务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统一组织实施。
(一)考试报名。需参加考试人员名单附后,同时已上传至达州城管群,请各单位自行下载通知到相关人员,参加考试的人员于2018年7月30日前提交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到局政策法规科。请已取得行政执法证的人员认真核对领证时间,对考试人员名单有异议(应参加考试未统计遗漏或不应参加考试)的,及时与局政策法规科杨兴胜沟通联系,联系电话:15882937605。
(二)考试时间及考场地点。根据省政府法制办的安排,本次通用法律知识考试时间暂定在9月(具体考试时间和考场地点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三)考试纪律。本次考试一律为闭卷考试,考试纪律参照全国成人高考的考纪规定执行。
四、考试成绩及资格认证
考试结束后,省政府法制办将委托专业机构对参考人员的答题卡统一评卷,成绩录入全省执法人员信息档案管理系统。
对不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或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一律不得确认行政执法资格,一律不得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一律不得进行行政执法证件的第四次年审,一律不得上岗执法。
五、组织领导
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及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工作,是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的有效方式,也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其工作量大,标准要求高。为确保此次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全面合格,机关各科室、直属执法大队、投诉指挥中心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把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作为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素质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确保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学习不少于7天,妥善处理好资格考试学习和日常工作的关系,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六、要求
为严格考试纪律,确保学习和考试不走过场,针对过去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存在请人代考的现象,凡本次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的,不得违反考场纪律,不得邀请他人代考或代替他人参加考试。若有邀请他人代考或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行政执法资格;凡代他人参加考试的职工,将视其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及行政处分,并取消行政执法资格。
附件: 2018年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参考人员名单
文建军、张世建、汪玉强、李晓东、王治国、刘志强、欧频、孙强、袁宏、张大安、何元发、陈颖、李世军、冯佳萍、李多乐、蒲贤林、向阳、孙华明、李永久、吴三荣、李海涛、冯泽贵、曹彪、张国良、李沁沿、李慧、周俊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行政执法资格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达市府办函〔2018〕75号)要求,现将2018年行政执法资格统一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一)尚未取得行政执法证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2017年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在编在岗人员。
(三)已经领取四川省人民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并连续三年年审合格的执法人员。
二、考试内容及参考教材
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包括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和专业法律知识考试。
(一)考试内容
1. 通用法律知识。行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中必须掌握的法律基础知识,包括《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国家赔偿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通用法律法规知识,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等纲领性文件内容。
2. 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内容为行政执法人员从事部门执法活动应掌握的各行政管理领域的专业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专业法律知识考试的具体内容和考试由我局确定和组织实施。
(二)辅导教材
通用法律知识考试不指定辅导教材,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培训,并将培训情况书面报局政策法规科备查。
三、考试组织方式
行政执法资格通用法律知识考试考务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统一组织实施。
(一)考试报名。需参加考试人员名单附后,同时已上传至达州城管群,请各单位自行下载通知到相关人员,参加考试的人员于2018年7月30日前提交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到局政策法规科。请已取得行政执法证的人员认真核对领证时间,对考试人员名单有异议(应参加考试未统计遗漏或不应参加考试)的,及时与局政策法规科杨兴胜沟通联系,联系电话:15882937605。
(二)考试时间及考场地点。根据省政府法制办的安排,本次通用法律知识考试时间暂定在9月(具体考试时间和考场地点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三)考试纪律。本次考试一律为闭卷考试,考试纪律参照全国成人高考的考纪规定执行。
四、考试成绩及资格认证
考试结束后,省政府法制办将委托专业机构对参考人员的答题卡统一评卷,成绩录入全省执法人员信息档案管理系统。
对不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或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一律不得确认行政执法资格,一律不得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一律不得进行行政执法证件的第四次年审,一律不得上岗执法。
五、组织领导
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及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工作,是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的有效方式,也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其工作量大,标准要求高。为确保此次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全面合格,机关各科室、直属执法大队、投诉指挥中心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把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作为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素质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确保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学习不少于7天,妥善处理好资格考试学习和日常工作的关系,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六、要求
为严格考试纪律,确保学习和考试不走过场,针对过去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存在请人代考的现象,凡本次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的,不得违反考场纪律,不得邀请他人代考或代替他人参加考试。若有邀请他人代考或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行政执法资格;凡代他人参加考试的职工,将视其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及行政处分,并取消行政执法资格。
附件: 2018年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参考人员名单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年7月24日
附件
2018年7月24日
2018年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参考人员名单
文建军、张世建、汪玉强、李晓东、王治国、刘志强、欧频、孙强、袁宏、张大安、何元发、陈颖、李世军、冯佳萍、李多乐、蒲贤林、向阳、孙华明、李永久、吴三荣、李海涛、冯泽贵、曹彪、张国良、李沁沿、李慧、周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