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五治”工程挂包责任制的通知
时间:2016-04-07 16: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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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市城管发〔2016〕91号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实施“五治”工程挂包责任制的通知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实施“五治”工程挂包责任制的通知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机关干部职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倡导文明行为,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深入推进“五治”工程,根据《中共达州市委办公室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五治”工程挂包责任制的通知〉》(达市委办〔2016〕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决定开展 “五治”工程挂包责任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责任区域
通川北路张家湾路口—达巴路口
二、活动时间和参加人员
(一)各单位参与活动时间安排
1.局机关。(每年2月、3月)
2.市城管执法直属一大队。(每年4月、5月、6月)
3.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每年7月、8月、9月、10月1日—15日)
4.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每年10月16日—10月31、11月、12月、1月)
(二)活动时间安排。除法定节日外,挂包责任单位每周一至周四 9:00—17:00 安排至少1名同志在挂包责任区域开展巡查,监督清洁绿化市容管理“门前双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每周五14:00—16:00安排至少10名同志在挂包责任区域开展文明劝导和义务劳动,监督清洁绿化市容管理 “门前双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主要职责
(一)认真开展“文明劝导”活动和义务劳动
1.劝导和制止乱吐口痰口香糖、乱扔垃圾、乱倒污水行为;2.劝导和制止损坏公共设施、花草树木行为;
3.劝导和制止行人乱穿马路、车辆乱停乱放行为;
4.劝导和制止街头争吵、打闹等不文明行为;
5.劝导和制止乱喷涂、刻写、张贴 “牛皮癣”广告等影响市容市貌行为;
6.劝导和制止占道堆物作业、乱摆摊点、沿街叫卖、撑杆搭蓬、看相算命等违法违规行为;
7.清除义务劳动区域内街道(重点是人行道)、广场、游园、绿地、绿化带内的瓜壳、果皮、纸屑、塑料袋、烟蒂、油污、陈迹污垢。
(二)监督清洁绿化市容管理“门前双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
1.门内设垃圾容器,不得将门内垃圾扫出门外或焚烧,不乱吐乱扔、不乱倾倒污水,餐饮业不敞排油烟和使用燃煤(焦);及时清除乱贴乱画,保持门厅、地面、墙面整洁。
2.不在行道树、景观花台上张贴、刻画、钉钉、拴绳、挂物或围树搭蓬,严禁攀摘花木、践踏绿地、损坏绿化设施。
3.不占道乱停车辆、堆物作业、摆摊设点、促销宣传、撑杆搭蓬、放置广告牌和灯箱;不在门厅外摆设垃圾器具、晾晒衣物、搭桌设座、棋牌娱乐、烹煮食物、用餐喝茶、饲养禽畜、搭砌建(构)筑物,空调不敞排冷凝水;不擅自张挂广告标语或设置气标、气柱、气拱门,不摆“骑门摊”(以门为界),不超标排放商业噪声。
(三)监督市容环境卫生秩序管理部门和执法队伍严格管理、依法行政。挂包责任部门(单位)发现环境“脏乱差”等问题,要及时告知相关管理部门(单位)、执法队伍,并监督其执法管理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细化方案,落实责任,明确人员,精心组织。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参加,带队领导要负责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劝导人员要统一着装,并佩戴 “五治工程监督员”标识,服从安排,严格履职尽责。
(二)注重宣传引导。局属各单位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以影像、图片、短片、文字等形式,对各种不文明行为曝光批评,推进活动深入开展,引导全体市民自觉参与“五治”工程、自觉遵守行为规范、自觉维护城市环境卫生秩序。
(三)严密组织实施。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妥善安排,负责人亲自带队,按时到岗到位,杜绝迟到早退。并按劝导内容精心组织文明劝导。文明用语,不骄不躁,礼貌待人,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况发生,树立城管队伍文明形象。
(四)严格督查考核。局“五治”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督查室,按照《达州市治脏治乱治尘治噪治水工程目标考核问责办法(试行)》和《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深入推进治脏治乱治尘治噪治水工程的通知》严格督查考核,对工作不到位、任务不落实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相关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实施问责。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