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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公布2013年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成绩及办理行政执法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4-11-02 11:25:16 来源: 阅读:
达市城管发〔2014〕77号
达州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公布2013年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成绩及办理行政执法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2013年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成绩的通知》(达市府法函〔2013〕16号),现将考试成绩及办理行政执法证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的成绩(见附件),请机关各科室、各执法大队(直属中队)、局属事业单位、达川分局通知到各参考人员。
    二、按照《四川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和省政府法制办行政执法资格认证的有关规定,参加全省行政执法资格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者(60分以上含60分),可申办行政执法证件;凡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或没有参加考试的,不予申办行政执法证,且不能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三、凡符合申领行政执法证的,机关各科室、各执法大队(直属中队)、局属事业单位、达川分局,要认真核对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成绩单上所反映的参考人员的信息,核对后由负责人签字确认,确保准确无误。
    四、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达州市行政执法证编号规则及有关要求的通知》(达市府法函〔2011〕13号)精神,新办理行政执法证件均为新式IC卡。按新式IC卡行政执法证件申办要求,申领行政执法证人员应提交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电子照片(白底),执法证件照片要求规格为照片大小35×45mm,长宽为531像素(高)×413像素(宽)、精度300dpi,文件大小40KB以下24位真彩色、存储压缩为6-8(photoshop品质高低)。
    五、2013年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成绩单及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人员的电子数码照片,应于2014年4月20日前报送局政策法规科审查,同时,参照2013年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成绩单基本信息将2013年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基本信息一并书面报送。对经审查符合申领行政执法证条件的,按省政府法制办启用新式行政执法证申办程序的要求,由局政策法规科法制业务综合工作平台系统管理人员按要求将有关信息录入“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系统”,逐级审核上报申办。因上报的执法人员信息不正确、提交照片不符合规定造成不能正常录入及申办的,一切责任自负。
    达州市城市管理局
    201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