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陈朴等3人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时间:2015-05-14 15: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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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市城管发〔2015〕147号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陈朴等3人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达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根据《达州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叶正航等3人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达市职改〔2015〕83号)文件精神,经四川省建筑工程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2014年12月19日评审通过,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同意陈朴、叶正航、张梅3人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资格时间从2014年12月19日起算。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