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印发《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城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达州市依法治市实施意见》、《中共达州市委关于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市的决定》,推进依法治市各项工作在基层落地落实,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城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是当前和今后5年法治城管建设的行动指南,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各项工作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对全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法治城管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进度,责任落实到人,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各项工作,确保《实施意见》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附件:《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城管的实施意见》
2015年2月5日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城管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大力推进依法治市工作,深入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市委三届八次全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的决定》和《中共达州市委深入推进依法治市的决定》,结合我局实际,就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城管工作,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强法治城管建设,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全面推进严格执法、全民守法,着力构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为达州建成川渝鄂陕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和川东北经济区核心增长极创造良好法治环境,为推动达州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坚持法治统一,维护宪法、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改进执法方式、推行柔性执法,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依法管理,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把法治城管建设贯穿于城市管理工作各个领域,用法治精神推动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用改革成果完善法治城管建设,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实现由行政手段为主向依法管理为主转变。
(三)目标任务。坚持依法、科学、从严、有序管理城市,到2020年,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我局全面落实,法治权威有效树立,法治精神深入人心,公共权力依法规范运行,法律实施机制完善,公民依法享有权利得到切实保障,工作运行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基本形成尚法守制、公平正义、诚信文明、安定有序的法治城管新格局。2014年至2017年,全面深入落实法治城管建设各项任务,基本建立“责权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城管执法体制,法治城管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至2020年,深化法治建设,基本建立“规范化、精细化、高效化、数字化”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形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依法治理长效机制,法治城管、服务城管、责任城管、诚信城管、廉洁城管、和谐城管基本建成。
二、健全依法行政体系,着力建设法治城管
(一)健全决策机制
1.完善决策制度。梳理重大决策事项,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听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法律顾问、后评估、集体讨论决定、责任追究等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可行。
2.坚持依法决策。重大决策必须以宪法、法律和法规为依据,推行重大决策会议法制机构列席和行政决定前合法性审查制度,事先通过法律顾问和局政策法规科进行法律分析、审查,坚决防止和纠正违反宪法、法律和法规的行政决策。
3.坚持科学决策。重大决策必须以专业规划或法律规定为依据,对专业性强、情况复杂、影响深远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大执法活动等,事前应当组织专家论证、邀请专业机构测评、进行风险评估和成本效益分析,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4.坚持民主决策。重大事项决策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决议前进行充分讨论,征求相关科室和局属单位意见,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还应听取群众代表意见,同时认真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团体的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
5.健全决策责任制。明确决策各个环节的责任单位以及需要承担的相应责任。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
(二)规范行政行为
1.规范执法主体。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凡无法律规定或依法授权的单位一律不得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管理制度,凡未取得《行政执法证》的工作人员一律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凡未取得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一律不得聘用为从事专业技术职务。
2.规范执法管理权限。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的通知》的内容,及时对我局的职能职责进行梳理、细化,制作行政权力清单,依法向社会公布,做到职权法定化、规范化、透明化。
3.规范执法程序。制定《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实施细则》和《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审批事项规定》,公布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流程图,加强对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审批)程序的监督和审查,做到程序合法。在行政许可(审批)工作中,着力完善许可受理、审查决定、案卷管理、台账管理、统计分析、上报备案等工作运行机制,明确环节分工,细化岗位职责,落实责任人员,做到设置合理、流程清楚、责任明晰、科学规范。在行政管理工作中,要完善目标管理和绩效考评制度,创新服务管理模式,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在执法工作中,要进一步完善表明身份、说明理由、听取申辩、调查取证、听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执法工作流程,规范当场处罚行为和即时性强制行为,充分保障相对人的陈述权、申辩权,提高行政执法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4.规范执法管理文书。修订完善城市管理行政处罚立案审查、执法检查、调查取证、处罚告知、处罚听证、处罚决定、行政决定、行政强制执行等执法类文书和行政许可受理登记、许可审批、许可决定等行政许可类文书,明确各类文书的适用范围和制作要求,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领取、登记、使用、回收、保存、备案、销毁等环节的管理,要落实专人负责,登记造册,规范管理。
5.规范行政处罚标准。对我局实施的行政处罚权事项逐一进行梳理,逐条、逐项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范围、种类、标准、幅度,修订完善《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规范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提供更具有可操作性的指导意见和处罚标准,避免执法随意性和不公平。
6.规范行政执法方式。按照理性、公正、文明、规范执法的要求,在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的同时,大力推行柔性执法,从言行举止、方式方法上规范和改进执法行为,做到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真正融法、理、情于一体,使人民群众通过执法活动,既感受到法律的权威、尊严,又感受到城管部门的关爱、温暖,实现执法形式与执法目的的有机统一。
7.规范罚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罚没物品管理制度、处置规定,明确管理部门、管理责任、处置主体、处置程序等事项,严格遵守“罚缴分离”规定和依法处置规定,杜绝将罚没收入与行政执法机构业务经费、工作人员福利待遇挂钩,杜绝违法处置罚没物品。
8.规范执法案卷和重大案件备案机制。制定出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和标准。各执法机构在办理案件时,严格按照相关流程办案,规范案件卷宗制作。定期组织局属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及时总结本部门案卷办理方面的主要成绩、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涉及本部门的重大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件,及时将行政处罚文书、证据等材料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三)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完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权职责目录、行政权力运行基础平台和监察平台,形成统一的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系统,确保行政权力运行规范化、公开化、透明化。定期编制、更新、公布城管执法局信息公开办法、信息公开指南,建立新闻发布制度,通过城管执法局政务外网、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依法、及时、准确公开城市管理重大执法活动、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行政处罚案件、“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等领域的信息,切实保障市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建立健全人民群众申请公开政务信息限期答复制度、政务信息公示公告以及保密审查机制。
三、健全法制宣传教育体系,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深入推进法制宣传。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谁执法、谁治理”责任机制,建立健全执法部门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执法办案与普法宣传相结合、属地管理和上下联动相结合的法制宣传工作机制。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评,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全面落实普法责任。扎实开展“法律七进”和学法用法、依法行政示范机关(单位)创建活动,教育引导全体职工学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认真开展城管开放日、“爱国卫生”宣传月、“精神文明”宣传月、“食品安全”宣传周、“12•4”宪法宣传日、执法人员“以案说法”等活动,不断提高市民群众的法治意识、都市意识和文明意识。充分利用报刊、电视、政务外网、城管微博微信、公共LED显示屏等载体,广泛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城管工作动态,营造良好的法治城管氛围。
(二)积极培育法治城管文化。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在局机关、局属各单位的办公场地设置法制宣传走廊或橱窗,开展办案能手评比、法律知识竞赛、我为法治城管谏言献策等活动,积极推进法制文化建设,大力培育城管法治文化。构建新型普法载体,在城管网站上开辟普法专栏,着力将中心广场、人民广场打造成法治广场。
(三)建立健全法制教育培训制度。紧紧围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分阶段、分层次、分步骤对城管系统执法人员、管理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局党组中心组定期学法、行政办公会学法、专题法制讲座、集中培训、会前学法、自学等学法制度,制定领导干部、执法人员、管理人员年度学法和培训教育计划,通过定期与不定期、集中与不集中、请进来与走出去等方式开展法制教育培训,促使全局上下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执法水平、执法效能和服务能力。
四、健全社会治理体系,提升依法治理能力水平
(一)创新城市管理模式。推进执法力量、管理重心下移工作,理顺城市管理体制,促进城市管理精细化、网格化、长效化发展。建立健全市城管执法局和通川区人民政府、达川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对辖区城管执法队伍的双重领导机制、考核机制、奖惩机制,增强辖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城市管理的责任感。
(二)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着力开展扬尘污染、垃圾乱扔、摊子乱摆、广告乱设、噪音扰民、油烟污染等专项治理活动,落实“门前双三包”责任制、市容管理路段目标责任制,构建齐抓共管、居民自治的长效管理机制,努力营造干净整洁、清新自然、优美和谐的城市环境。
(三)完善信访工作机制。拓宽信访受理渠道,除利用城管局网站、投诉举报热线、微博微信平台受理信访事项外,及时开通网上受理信访事项。落实专人负责信访工作,完善信访事项受理、转办、调查、督办、签发、答复等工作流程,建立信访工作台账,要做到件件有记录、事事有回音。完善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应急接访、定期下访以及包案制度,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充分保障信访人合法权益。
(四)完善维稳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局机关、局属各单位维稳工作责任制,定期对行政执法和内部管理各个维稳风险点进行梳理排查,并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维稳工作预案,做好相关应急准备,确保维稳工作落到实处。
五、建立健全监督问责体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
(一)大力推进社会监督。通过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建设,全方位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一是邀请正风行风监督员监督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各项工作,定期召开正风行风监督员会议,听取建议意见、接受监督指导。二是自觉接受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司法的监督。三是完善投诉举报受理、处置反馈工作制度,主动接受市民群众的监督,做到热情接待、及时处置、按时反馈,切实服务于民。
(二)完善内部管理监督体系。严格执行行政首长问责制,建立健全“局领导、督查科、督查股”三级监督体系。完善内部监察制度,明确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财务审计监督的监察主体、监察程序、责任追究等内容。完善内部督察制度,定期、不定期地督察队容风纪、执法办案、行政许可(审批)、路段目标责任制落实等履职尽责情况,定期通报督察情况,严格逗硬奖惩,不断增强城管队伍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能力。
(三)建立健全监督问责机制。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过错和错案追究制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责任追究制度、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进一步规范责任追究的情形、追究途径、追究方式、追究程序、责任人的认定,坚持权责统一、有错必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对违法行政、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四)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调解工作。积极办理我局作为被申请人、被起诉人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依法履行相关义务。认真落实司法建议,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自觉履行上级机关的行政复议决定、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探索行政纠纷调解工作,完善行政调解制度、科学界定调解范围、规范调解程序,主动调解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及时化解社会矛盾。
六、强化工作保障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加强对法治城管建设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城管建设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法治城管建设的统筹安排部署。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将法治城管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长期性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明确责任,确保落实。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深刻学习领会实施意见精神,认真对照任务分解表,主动领取任务,制定实施计划,细化工作举措,责任落实到人,用法治城管建设助推城管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强化督查,从严问责。各牵头单位要切实牵好头、引好路、把好关,主动履行好法治城管建设职责,加强督促检查力度,对行动迟缓、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要通报批评、从严问责,确保按照法治城管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任务要求整体推进、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