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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心城区校园周边环境秩序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4-11-01 23:08:52 来源: 阅读:
各执法大队,直属事业单位: 
  经领导同意,现将《中心城区校园周边环境秩序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达州市城市管理局 
  2014年1月23日 
  中心城区校园周边环境秩序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加强中心城区校园周边环境秩序管理,切实加大对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力度,维护学校周边环境秩序,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给广大师生创造一个整洁、和谐的教学生活环境。根据《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结合达市文明办〔2014〕1号《关于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契机,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为原则,严格执行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针对当前校园周边流动摊点占道严重、越门经营时有发生、乱丢乱倒突出、市容秩序混乱等问题,依法开展城区校园周边环境秩序专项治理,切实维护校园周边市容环境良好秩序。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中心城区校园周边环境秩序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谭政治任组长,局领导阳宗平、马淙涌、王诤、龙翎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各执法大队、直属中队,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三、治理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治理确保达城各校园周边市貌整洁、规范、有序。以“校园周边秩序好、校园和谐稳定、师生家长满意”为目标,通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依法纠正、规范、取缔骑门摊、占道游摊等影响市容市貌行为,加强校园周边市容环境秩序的管理。 
  (一)无游摊占道经营。对校园周边游动经营摊点、沿街叫卖行为及时纠正,严查路边小吃摊点,引导果蔬摊点入市场经营。坚持文明劝导为主、处罚为辅,必要时各执法大队、直属中队可对游动经营摊点、沿街叫卖的暂扣违法违规经营物品(工具); 
  (二)无“骑门摊”占道经营。禁止校园周边店铺越门摆设“骑门摊” (以门柱为界); 
  (三)无伸杆搭蓬,乱停乱放现象。禁止校园周边临街店铺伸杆搭棚,严禁非机动车违规占道停放; 
  (四)无乱涂写张贴。禁止校园周边店铺在门厅、临街建筑物体、公共设施上涂写张贴“牛皮癣”广告或占道摆设店招、牌匾; 
  (五)无垃圾乱推、乱放情况。及时对校园周边进行清扫、保洁,对道路冲、洒、吸尘及垃圾清运; 
  (六)确保路灯、道路路面等市政设施完好。 
  四、治理范围 
  中心城区所有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周边。 
  五、工作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1月20日至2月10日,各执法大队、直属中队,局属事业单位根据各单位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并对照局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完成时限,编制执勤人员表,责任到人,并于2月10前将工作方案及执勤人员表上报局办公室。 
  (二)实施攻坚阶段。2月10日至5月31日,局属各单位根据工作方案,对照本辖区、本系统存在的问题自行整治,对情况复杂、矛盾突出问题,上报局组织专项集中整治行动。 
  (三)全面提高阶段。6月1日至7月31日,各责任单位按照治理目标对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专项治理,确保校园周边环境秩序井然,并进行工作自查,对发现的重、难点问题进行强力整改,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四)巩固监管阶段。7月31日以后,持续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校园周边管理责任制,落实长效管理,力争实现校园周边环境秩序优良的目标。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任快乐学习、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各单位责任人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严格落实 “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对城区学校实行定点分片包干,务求责任到人、到点的路段管理目标责任制。 
  (二)履职尽责,加强监管。各单位责任人要根据实际妥善安排人员,重点区域、路段和时间要坚持定岗定员值守。坚持领导带班执勤,及时处置治理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报告,妥善处理相关矛盾,避免群体事件的发生。 
  (三)严格管理,文明执法。全体执法人员要按照规定统一着装,服从指挥,严格按照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方案》规定,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坚守工作岗位,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四)总结经验,巩固提升。各执法大队要根据执法过程中好的经验教训,加以总结,互相交流学习,并按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实行常态化管理。并于7月31日前上报工作期间各辖区内校园周边环境秩序治理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