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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时间:2018-05-14 11:00:01 来源: 阅读: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能简介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城市规划控制区内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城市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城市管理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城市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制度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和信息化建设。
  (三)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依法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实施监督检查;监督管理城市道路冲洗降尘;监督管理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的收运处置及处置场地运营管理。
  (四)负责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监督管理挖掘和占用城市道路、桥梁改造施工及依附城市道路、桥梁设置设施。
  (五)负责户外广告和招牌,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占用挖掘拆改市政基础设施及附建管道、杆线等设施,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审批和管理。
  (六)负责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夜景灯饰的规划、管理和维护;监督管理城区路灯规划、城市夜景灯饰和城市照明工程。
  (七)负责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搭建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道路、桥梁隔离栏、护栏等构筑物设置的监督管理。
  (八)贯彻执行国务院、省政府对我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有关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使以下行政处罚权: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2.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其范围是对以下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在公共场所烧烤食品、散烧原煤、焚烧杂物,在城市建成区内排放生活污水,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不按规定倾倒、堆放、贮存、清运、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施工单位不及时清运、处置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以及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固体废物,拒绝环境噪声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行为;
  4.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占用公共场所经营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食品安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占用公共场所经营餐饮摊点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公安道路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非机动车侵占公共场所的行政处罚,并对机动车侵占公共场所的行为进行劝诫管理,及时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报。
  (九)负责城市管理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负责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职权情况实施督察;牵头组织全市城市管理重大执法活动和专项执法行动。
  (十)负责城市管理重大违法案件、跨区违法案件及上级交办案件的查处;负责受理城市管理行政复议工作;受理城市管理的来访和投诉工作。
  (十一)负责城市管理的对外交流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的科学研究和社会宣传教育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重点工作
  2018年,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进一步紧紧围绕“建设幸福美丽达州、让人民生活更美好”的总体目标,坚持以推进城管体制改革、加强城市容貌秩序整治、强化市政维护和民生重点工程建设、巩固全市“五治”工程、加强环境卫生管理、整治户外违法广告、狠抓扬尘治理等活动为重点,大力推进城市综合管理精细化、网格化、数字化、法治化、规范化建设。努力创建山清水秀、地净路畅、宁静有序、景美人和的城市环境。
  二、部门单位概况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隶属一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事业单位2个(为财政独立预算单位),代管临时单位2个,主要包括: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关、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直属一大队、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直属二大队、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投诉指挥中心、达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达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达州市火车站管委会办公室、达州市扬尘治理指挥部办公室。
  局机关实有公务员20人,工勤人员2人;下属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实有参公管理人员218人,协勤人员200人,退休人员38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4965.11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65.00万元,主要是上年未执行完成的市环卫处建设城区和西外地埋式垃圾站和中转站结转至本年继续执行、全国城管体制改革,需政府采购城管新式制服和购置执法电瓶车。
  (一)收入预算情况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收入预算4965.1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39.11万元,占10.8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26.00万元,占89.14%。
  (二)支出预算情况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支出预算4965.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38.74万元,占49.12%;项目支出2526.37万元,占50.88%。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965.11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26.00万元、上年结转539.1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1.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17.7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1.5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5.6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366.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1.3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426.0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94.40万元。主要是全国城管体制改革,需政府采购城管新式制服和购置执法电瓶车。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1.50万元,占6.5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5.60万元,占3.06%;城乡社区支出3827.60万元,占86.48%;住房保障支出171.30万元,占3.8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85.5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6.0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92.8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42.8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235.8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转支出,包括中心城区违法违章建(构)筑(广告、防护栏)强制拆除、信息平台(公益led)使用费、火车站管委会办公室和扬尘治理办公室工作经费、执法摩托车燃修费、城管考核及宣传、协勤人员工资及工作经费等方面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30万元,主要用于:下派帮扶村开展帮扶工作的职工差旅费。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589.50万元,主要用于:为完成工作任务和城市管理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包括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心城区违规户外广告整治、中心城区违规led广告拆除、城区“牛皮癣”广告清除等方面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71.3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17.4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29.0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奖励金支出。
  公用经费288.4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8.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00万元。
  (一)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和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比2017年预算下降40%。主要原因是结合上年实际支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城市管理等方面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经公务用车改革后,保留一般公务用车编制15辆(1辆一般公务用车,1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0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城管执法巡逻、噪音和扬尘治理、户外违规广告整治、“五治”工程、一般公务用车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88.40万元 ,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85.00万元,主要用于扬尘办和执法三中队办公室装修经费72.00万元、采购城管新式制服65.00万元、采购执法电瓶车48.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共有车辆15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4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