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达州市城市管理局201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时间:2014-11-03 10:4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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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达州市城市管理局201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2.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其范围是对以下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在公共场所烧烤食品、散烧原煤、焚烧杂物,在城市建成区内排放生活污水,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不按规定倾倒、堆放、贮存、清运、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施工单位不及时清运、处置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以及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固体废物,拒绝环境噪声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行为;
6.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食品安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城市无证餐饮摊点的行政处罚权;
8.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非机动车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9.行使城市房地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0.行使城市建筑施工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11.行使城市建筑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2.履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主要工作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大力推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狠抓市容环境“五乱”治理、噪声和扬尘专项整治、火车站及周边地区环境综合整治、违法建设查处、中心城区风貌打造、数字化城管建设等各项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一)机构设置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属一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5个,代管火车站管委会办公室、市扬尘指挥部办公室、中心城区建筑风貌整治指挥部办公室。
(二)人员情况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实有在职人员306人,协勤22人,“4050”公益性岗位人员127人,离退休人员23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3年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172.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172.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172.9万元,其中:城乡社区事务188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77.4万元,医疗卫生7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5.4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城市管理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城乡社区事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中心城区违法违章建(构)筑(广告、防护栏)强制拆除、信息平台(公益led)使用费、火车站管委会办公室和扬尘治理办公室工作经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心城区违法违章建(构)筑强制拆除、城管考核及宣传等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