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办事指南
时间:2018-02-26 16: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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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办事指南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办事指南
审批 权限 |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
法定 依据 |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第7条 | ||
申请 条件 |
1.有消纳场的场地平面图、进场路线图、具有相应的摊铺、碾压、除尘、照明等机械和设备,有排水、消防等设施,有健全的环境卫生和安全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2.有建筑垃圾分类处置的方案和对混凝土、金属、木材等回收利用方案; 3.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 4.具备健全的运输车辆运营、安全、质量、保养、行政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5.车辆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密闭苫盖装置、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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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材料 |
1.申请1份; 2.申请材料中有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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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 流程 |
1.申请:申请人到市城管执法局政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资料; 2.受理:申请资料齐全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资料不齐全不予受理,并一次性书面告知应补齐的资料; 3.审批:符合法定条件作出许可决定,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审批,并说明理由及告知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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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 依据 |
暂不收费 | 收费标准 | 无 |
法定 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0个工作日 |
联系 电话 |
2522757 | 投诉电话 | 25366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