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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办事指南
时间:2018-02-26 16:57:00 来源: 阅读: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办事指南


审批
权限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法定
依据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第7条
申请
条件
1.有消纳场的场地平面图、进场路线图、具有相应的摊铺、碾压、除尘、照明等机械和设备,有排水、消防等设施,有健全的环境卫生和安全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2.有建筑垃圾分类处置的方案和对混凝土、金属、木材等回收利用方案;
3.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
4.具备健全的运输车辆运营、安全、质量、保养、行政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5.车辆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密闭苫盖装置、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
申报
材料
1.申请1份;
2.申请材料中有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
办理
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市城管执法局政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资料;
2.受理:申请资料齐全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资料不齐全不予受理,并一次性书面告知应补齐的资料;
3.审批:符合法定条件作出许可决定,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审批,并说明理由及告知权利。
收费
依据
暂不收费 收费标准
法定
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联系
电话
2522757 投诉电话 2536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