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起集中整治城区餐饮行业
时间:2014-11-13 11: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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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从市政府办公室获悉,11月16日开始,我市将对中心城区餐饮行业进行为期一个月的集中专项整治。严查餐饮经营业主无证照经营、油烟污染、噪声扰民、食品安全等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取缔中心城区建成区街、路、巷、广场、游园等居民密集区的户外餐饮经营违法行为,改善市民生活质量,提升城市形象,营造整洁有序、安全和谐的城市环境,
根据整治方案,中心城区酒店、餐馆、茶楼、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等餐饮店铺和景区“农家乐”,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和餐饮行业卫生、饮食业油烟排放、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等国家标准,须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照,从业人员须持健康证上岗,按规定收集餐厨垃圾。
城市建成区各类餐饮店铺经营业主应严格落实清洁绿化市容“门前三包”责任制,禁止越门搭砌建(构)筑物、伸杆搭蓬、堆放物品,户外从事烘、烤、蒸、煮、煎、炸、炒等食品加工作业及搭桌设座提供餐饮服务,在店铺内不设置垃圾、油污等废弃物收集容器,不按规定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敞排油烟、烟尘,乱倾乱倒垃圾、污水,超标排放噪声,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等违反食品安全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
此外,城市建成区街、路、巷、广场、游园等公共场所,禁止户外摆摊设点烘、烤、蒸、煮、煎、炸、炒等食物加工作业及搭桌设座用餐;户外餐饮经营一律进入餐饮店铺或者城郊结合部规划定点设置的户外餐饮经营临时摊区(点)以及规范设置的“农家乐”规范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