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至11月5日,杨生副局长率市容环卫科、市环卫处赴达川区、大竹县、开江县等地现场督查调研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
截至11月5日,我市259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已销号217处,还剩42处(达川区20处、宣汉县6处、大竹县9处、开江县7处)。杨生副局长一行分别抽查了未销号点位的整治情况,详细了解了点位整治的清运装备投入、末端垃圾处理、经费保障等情况后,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
杨生副局长强调:一是强力加大整治工作力度。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紧盯目标任务,全力冲刺,确保在11月底前完成整治销号任务,11月10日前达川区要完成四川省挂牌督办的堡子镇2个点位销号任务。二是抓好“回头看”核查工作。要严格按照四川省住建厅《关于加快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销号及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川建村镇发﹝2020﹞203号)文件要求,核查已销号点位整治是否到位和管控是否有效,并拍摄标注日期的现场照片上传至全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信息排查系统,确保按期完成已销号点位的“回头看”核查。三是严格控制新增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在全面整治销号存量垃圾的同时,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严禁城镇垃圾违法违规向农村转移,采取措施保障收转运处置体系正常运转,避免形成新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四是强化质量安全管控。在整治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专家论证、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整治项目不留安全隐患。按照《四川省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导则(试行)》实施整治,做好整治过程中污染防治,严禁整治过程中产生新的污染。五是加强整治后场地管理。已经完成整治的场地,要划定管控范围,明确管理责任主体做好移交工作,落实专人加强后续管理,在点位周边设置围挡、指示标牌实行封闭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