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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城管执法系统完善执法链条规范执法行为
时间:2015-12-09 15:17:59 来源: 阅读:
    一是规范决策程序。制定了《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凡属重大行政决策的,一律先由局政策法规科和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后,再提交局领导研究决定,确保依法决策。
    二是规范执法主体。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资格考试制度,凡未取得《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均未安排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协勤人员只从事宣传、巡查、劝导等辅助执法工作。
    三是规范执法权限。坚持法无规定不可为、法有规定必须为,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对我局行使的110项行政处罚权、14项行政强制权、8项行政许可权、2项行政征收权和1项其他行政权力进行了逐项梳理,编制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向市深化行政审批改革领导小组报送了清理编制结果,经审核后依法向社会公开。
    四是规范自由裁量权。完善了《规范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按照轻微、一般、严重三个等级将行政处罚权细化、量化为252条具体标准,实现了权力运行空间由“大”变“小”、由“粗”变“细”、由“弹性”变“刚性”的转变,切断了权力“寻租”空间,使自由裁量权不再“自由”。
    五是规范执法程序。制定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实施细则》,从受案、立案、调取证查、审核报批、告知与听证、处罚、结案归档等方面固化权力运行流程,大力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有效规范了执法办案程序。
    六是规范执法文书应用。修订完善行政执法文书78种,明确了每一种执法文书的适用范围、制作要求,并汇编成册作为执法工具提供给每一位执法人员,实现了执法文书的规范化、制度化,总体办案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
   七是规范案件审查。严格按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审查各类执法案件,重点从证据收集、法律适用、执法程序、自由裁量等方面严肃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立即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到位,确保了每一个案件都依法、规范。
   八是规范罚没物品管理。制定出台了《扣押和没收物品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了罚没物品的管理部门、管理责任、处置程序等,并严格遵守“罚缴分离”规定,做到了罚没物品依法处置。(局政策法规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