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

首页 >新闻中心>城管要闻
我局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发布规范达州城区中元节期间祭祀行为的通告
时间:2015-08-28 09:16:50 来源: 阅读:
    为加强达州中心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倡导文明祭祀新风,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有效防治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和环境噪声污染,营造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8月21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我局联合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林园局、市水务局发布规范达州城区中元节期间祭祀行为的通告。
    一是倡导祭祀新风。农历7月15是传统中元节(俗称“月半节”、“鬼节”),倡导市民群众自觉移风易俗,树立文明祭祀新风,提倡采用网上祭祀、鲜花祭祀等文明、清洁、环保、安全的方式开展祭祀活动,维护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
    二是明确整治范围。中元节期间(2015年8月22日至8月28日24时),在我市中心城区建城区(东至全星职业技术学校、达渝高速达州站、一品南庭,南至杨柳配套园区二手车交易市场、好一新机电市场、翠屏山北麓,西至达钢西门、达州火车站、火车站货场、临近熙河湾小区铁路桥、洲一豪庭、烈士陵园,北至肖公庙、凤凰山横山公路)区域内,严禁焚烧香蜡、纸钱、冥币等祭祀品及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漂放河灯。
    三是明确销售管理。禁止占用城市道路、广场、游园等公共场所和公共绿地摆摊设点经营销售烟花爆竹及香蜡、纸钱、冥币等祭祀物品。
    四是明确祭祀地域。如确需采取传统方式焚烧香蜡、纸钱、冥币等祭祀品开展祭祀活动的,可在建成区域以外远离城市进出口道路、加油(气)站、居民住宅和林地的空旷区域进行,不得损坏农作物及地表植被,待焚烧的祭祀物品灰烬火熄后自觉清除残留物。
    五是明确执法管理。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城管、环保、水务、林业、公安等部门按职责依法予以处罚。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因祭祀不当引起火灾,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是畅通投诉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市城管执法局:96198,2383110;市环保局:12369,2375621;市公安局:110、2123310;市林业园林局:2652374;市水务局:2673116。(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