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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执法直属一大队依法清除信德城市广场、中信银行街头广场违法停车设施
时间:2018-04-23 14:42:53 来源: 阅读:
 
  4月18日,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分别向信德城市绿洲业主委员会和向彬心下发《代为清除决定书》。鉴于两处违法业主未依法取得相关部门审批手续,擅自在朝阳西路信德城市广场,通锦国际新城二期中信银行前的街头广场、道路内设置停车场并搭设停车设施,影响市容环境秩序和广场道路功能使用,其行为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和《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市城管执法局于2018年3月23日依法向两地分别送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违法业主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清除城市广场内设置的停车设施,但两处违法业主在规定期限内未自觉履行上述义务。
  为此,市城管执法局于4月10日依法向两处违法业主送达《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经催告后仍未履行清除义务,为维护城市市容环境秩序,确保广场、道路的功能有效发挥,还市民公共休闲空间和行人通行安全、通行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二和《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市城管执法局决定由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直属一大队于4月18日实施代为清除。
  经市城管执法直属一大队和辖区中队周密研究准备,4月18日上午9:00,一大队大队长罗中、副大队长牟彪带队辖区三中队和大队本部人员20余人,向两处违法业主先行送达《代为清除决定书》并告知有关权利后,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清除了两地违法停车设施,包括收费亭2个、设施20余处,恢复了城市广场,确保了行人通行安全,还市民公共广场和绿地休闲空间。
  在依法代为清除违法停车设施后,市城管执法局市政工程处随即进场开展维修维护,同时市城管执法局同步函告市林业和园林局开展绿化工作,函告市公安交警支队开展违规停车执法工作,确保两处广场设施完备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