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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综合执法局依法拆除橄榄社区违法建筑
时间:2019-07-11 09:13:23 来源: 阅读:

  7月9日上午,开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公安、新宁镇及水电气等部门依法对开江县新宁镇橄榄社区一处违法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
  据悉,新宁镇橄榄社区的这处违法建筑位于妇幼保健院旁边一处再生资源回收点内,多年来,当事人依托再生资源回收站内的脏、乱、差等环境作掩护,逐步搭建起约650平方米的钢棚。县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后,查明当事人未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当事人搭建的钢棚为违法建筑。
  为此,执法人员就此事与当事人进行了沟通,并进行政策法规宣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7条的规定,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当事人拒不履行。
  7月9日上午8时许,按照县委、县政府对违法建设“露头就打,出土就拆”的总体原则,县综合执法局按照法定程序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对该处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
  拆违现场,执法人员现场向当事人告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当事人拒不配合并无视法律法规,煽动组织包括刑满释放人员在内的10余人,采用车辆围堵、冲击强拆现场,乃至试图使用煤气罐等爆炸物品等方式阻扰执法行动。县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及新宁镇工作人员等不畏强暴,配合公安机关对暴力抗法的不法分子进行控制,继续对违法建筑实施强制拆除。截至中午11时,在执法人员的现场指导、监督和施工拆除队伍的共同努力下,该违法修建的钢棚全部拆除完毕。
  本次行动,定性明确、组织周密、反映迅速、措施有效,对周边范围乃至城区拆迁片区抢修抢建的违法建筑起到有效的震慑效果,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