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加强中心城区扬尘治理执法管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大(中)队:
经指挥部办公室研究决定,现将《加强中心城区扬尘治理执法管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8月20日
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区空气质量,保障市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市扬尘治理工作指挥部工作部署,结合我办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通过加强日常执法管控,扎实推进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全力整治“群众十大不满意事”,进一步改善城区空气质量,不断完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机制,促进城区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助力“四城同创”。
二、实施范围
达州市中心城区东至韩家坝、张家坝职教园区、小河嘴万盘路口,南至达渝高速公路出入口、堰坝、翠屏山南麓,西至黄家坝大桥、环城路与凤凰大道西延线交界处,北至莲花湖、凤凰山景区横山公路、北外镇徐家坝与罗江镇交界处以及达州经开区建成区以内区域。达川区、经开区管委会按辖区责任组织实施,通川区负责相对独立运行区域及扬尘控制重点范围外区域的执法管控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加强日常执法管控
1、保障执法力量。每日各中队确保当日当班人员在4人以上,无特殊情况,事假必须安排补班或在公休假内扣除,中队负责考勤管理。
2、保障工作时间。白班工作时间上午8:00至下午20:00,各中队根据辖区工作实际合理安排脏车劝导、路面巡查和施工场地检查。
3、保障工作留痕。各中队每日要对当日工作情况进行梳理,对当日填写的检查笔录、责令整改书及其他规范性资料,要按照“一案一卷、一事一档”要求归档,现场图片或影像资料及时上传,提请四中队及时整理,形成工作台账。
4、保障组织纪律。大队班子成员按分管职责,每周不少于5个半天带队巡查,负责检查各分管中队的工作台账、执法管控效果及交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分管责任区的重难点问题及领导交办工作,要深入一线处理,起好“火车头”作用。
(二)加强夜间执法管控
1、夜间工作时间为每晚20:00至24:00。
2、夜间执法人员不得少于3人。
3、每周由大队领导轮流带队组织一次集中整治,参与整治人员不得少于7人。
4、夜间管控重点为主要入城道路和夜间施工工地,严查渣土车密闭不严和夜间违法施工等问题。
(三)加强重点区域执法管控
各中队确保每日重点区域和重要点位巡查到位,如:一中队元九大道、莲花湖片区;二中队紫荆花路、马踏洞片区;三中队北外283至高家坝沿线、职教园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好登记,务必确保整改到位。
四、工作内容
(一)施工场地扬尘治理。督促在建工地落实防尘降尘措施,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六个100%”,对存在扬尘污染的,坚决实施行政处罚。
(二)道路扬尘治理。全力整治脏车入城及道路运输扬尘,落实城区出入口检查站执勤人员,查禁脏车、查处违规货运车辆。
(三)问题线索交办。加强日常巡查,发现不属职责范畴的及时衔接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强化问题回访。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中队务必加强组织领导,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全员保持通讯畅通,按时到岗到位,着装规范。
(二)强化宣传引导。健全信息收集报送机制,及时全面反映工作进展情况、正面成效等,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平台,强化内外宣传,增强群众环保意识及维护大气环境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全民参与的氛围。
(三)坚持文明执法。工作期间要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宣传与引导相结合,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禁粗暴执法。
(四)实行痕迹化管理。各中队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好台账、影像记录,做到执法留痕、可追溯。
(五)加强督查督导。大队领导要按照本方案牵头抓好突出问题整改落实的督查督办,对整改不力、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现象进行通报批评、严格按照扬尘办工作管理制度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