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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达市城罚听公字〔202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以及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申请,本机关定于2021年9月2日9时30分,在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三楼会议室公开举行达州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房屋建筑项目代建管理中心承建通川区莲花湖巴山小学项目未经验线擅自开工建设一案的听证。
特此公告。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1 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