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时间:2023-04-10 09:5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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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更正公告
2023年2月16日,我局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公告》(达市城限拆公告字〔2023〕5号),由于笔误,现更正如下:将“经查明,你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于2021年8月在达州市通川区天誉·誉府39幢2单元302号房屋南侧露天平台、北侧露天平台处,擅自动工搭建两处钢结构玻璃顶棚(共计建筑面积18.98平方米)的行为,……”更正为“经查明,你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于2021年8月在达州市通川区天誉·誉府39幢2单元302号房屋南侧露天平台、北侧露天平台处,擅自动工搭建两处钢架结构玻璃顶棚(共计建筑面积18.98平方米),后又将其改为两处现浇结构房屋(共计建筑面积38.65平方米)的行为,……”。
特此公告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