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
关于印发《城管系统集中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按照市委统一安排部署,切实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经局党组同意,现将《城管系统集中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强化工作举措,务必抓好“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工作。
2015年9月2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第三巡视组返馈意见,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正风肃纪成果,深入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强城管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素质,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公务行为,提升队伍形象,促进城管工作健康发展,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城管执法局将集中在9-11月三个月时间,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教育惩处并重、标本兼治的原则,重点整治当前城管系统干部职工中存在的“庸、懒、散、涣”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影响城管形象和工作效率的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进一步树立为民服务宗旨意识,依法行政履职意识,清正廉洁党纪意识,着力推动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履职能力明显增强、服务水平明显改进,努力在市级城管系统形成团结进取、崇廉尚实、务实创新、规范高效、风清气正、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和工作新局面。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集中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推进相关工作落实,决定成立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谭政治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阳宗平 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淙涌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鸿钊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 宏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向 前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沈雄平 办公室负责人、公用事业管理科科长
李尚早 监察室(督查科)科长
文建军 政策法规科科长
向红梅 人事科科长
徐 琴 装备财务科科长
罗 中 市城管执法直属一大队大队长
王和勇 市城管执法直属二大队大队长
汪玉强 市城管执法和投诉指挥中心主任
王 波 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主任
王云峰 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整治办公室,向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沈雄平、李尚早、文建军、向红梅、徐琴为办公室副主任,王新露、尹劲、杨兴胜、谯红玲、李俊江为办公室成员,负责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信息简报、统筹协调、督查检查等日常工作。局属各单位要把加强“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主要领导要坚持“一岗双责”,切实负起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点环节亲自协调。
三、整治重点
(一)整治“不作为”
重点整治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的重大决策部署推诿扯皮、消极应付、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政令不畅等不讲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行为;坚决整治为官不为、不敢担当、不敢负责,玩忽职守,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拒绝、放弃、推诿,不履职或不完全履职等慵懒现象;彻底整治在编不在岗,在岗不履职,履职不尽责,只讲报酬,不讲奉献,只拿俸禄,不干工作,长期游离于管理和规定之外的散漫现象;彻底扭转漠视群众利益,对群众合理诉求不理不睬甚至一推了之,对群众服务口惠而实不至,对群众诉求和社会矛盾问题不受理、不协调、不解决、不回复;坚决纠正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问题,转变过去党风廉政建设“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不抓不管,发现苗头性问题不管不问和有案不查,瞒案不办,导致单位内部“四风”和腐败问题突出问题。
(二)整治“慢作为”
重点整治墨守成规,消极应付,创新能力不强,工作推进不力,业绩平庸混日子的问题;工作“耍滑头”、办事“踢皮球”,该办不办、急事慢办,能缓则缓、能拖则拖问题;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执行不到位,行政审批和办事流程不规范,不及时解决企业和群众合理诉求,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让办事企业和群众“转圈圈”、往返跑的问题;工作纪律松懈,上班迟到早退,干事精神不振,遇事得过且过,工作领导不说不做,甚至说了也不做,有好处就作,没有好处就不做,从不主动作为,只求应付,不求更好,作风散漫,溜岗溜会,上班开会玩手机、打游戏等行为。
(三)整治“乱作为”
重点整治项目建设、物资采购、市容打造等重大项目不讲程序、不讲规则,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吃回扣、拿佣金等;坚决整治利用市容市貌执法监管收取钱财乱设摊点,利用店招广告设立“吃拿卡要”, 利用群众需求编造谎言设立圈套骗取钱财,假借领导名义保护违规广告设立收取好处,查办案件不按程序报批私下钱财了结,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执法等严重影响政风行风建设等行为;擅自违规变卖、处理单位物资收取好处,发现违纪违规问题不报告、不查处甚至沆瀣一气共谋私利等严重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行为;违规擅自改变办事程序、增加办事环节、提高办事门槛,不讲规矩、不讲法律、不按程序,大搞违规操作、暗箱操作、权力寻租、利益输送;态度蛮横、作风粗暴、故意刁难,群众的基本权益得不到保障,在垃圾清理有偿处置、市政工程建设、市容监管执法等方面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等行为。
四、工作措施及责任分工
(一)集中清理整顿工作预算事项、局领导签批事项、会议议定事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牵头部门:办公室、人事科
责 任 人:沈雄平、向红梅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二)集中清理整顿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效能低下的问题
牵头部门:办公室、监察室(督查科)
责 任 人:沈雄平、李尚早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三)集中清理整顿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办理不规范,窗口服务态度和效率低下的问题
牵头部门: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
责 任 人:文建军
责任单位:市政工程处、市环卫处、投诉指挥中心
(四)集中清理整顿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问题解决处置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牵头部门: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
责 任 人:文建军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五)集中清理整顿项目审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等工作中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的问题
牵头部门: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财务装备科
责 任 人:文建军 徐 琴
责任单位:市政工程处 市环卫处
(六)集中清理整顿垃圾清理有偿处置、市政工程建设、市容监管执法等方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牵头部门:公用事业管理科、监察室(督查科)
责 任 人:沈雄平 李尚早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七)定期开展“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专项监督检查,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牵头部门:人事科、办公室、监察室(督查科)
责 任 人:向红梅、沈雄平、李尚早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八)畅通专项整治举报渠道,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和政风行风测评工作,强化结果运用
牵头部门:监察室(督查科)
责 任 人:李尚早
(九)强化纪律审查,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严格问责追究
牵头部门:监察室(督查科)
责 任 人:李尚早
五、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查摆问题(2015年9月1日——9月20日)。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要认真对照全市面上梳理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采取基层走访、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发放调查表等形式,广泛听取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分类梳理本单位、本部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具体表现,重点查执行政策法规、上级决策决议情况,看政令是否通畅,工作职责和任务是否落实;查是否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和审批程序,看政务是否公开,办事流程是否规范;查履行工作职责和干部职工精神状态、工作纪律、工作作风情况,看是否存在作风不正、工作不实、效率低下等现象;查工作人员为基层和群众办事情况,看服务理念、服务态度等是否适应发展需要,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问题。在此基础上,列出问题整改清单,明确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
(二)第二阶段:整改落实(2015年9月21日——10月15日)。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要重点对照问题整改清单先行先改,根据不同性质,按照不同要求,采取不同措施,综合运用“惩治”“纠风”“改革”“预防”等多种措施,对症下药,分类解决落实。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要着力于“惩”,坚决查处,形成震慑;对作风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要着力于“纠”,开展专项治理;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要着力于“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开门开放抓问题整改,采取适当方式公开整改问题,及时公布整改成效,接受群众监督。
(三)第三阶段:巩固提升(2015年10月16日——11月15日)。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要适时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回头看”,综合分析群众信访、社会评价、网络民意调查、巡视监督检查等情况,科学评估作风状况,对已解决的问题进行巩固,对已治标但未治本的问题持续深化,针对薄弱环节以及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完善细化具体规定。充分总结运用专项整治成功经验,深入剖析根源,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落实治本措施,规范从政行为,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好清前堵后的问题,着力建立健全治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的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局属各单位要把专项整治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认真谋划、迅速行动,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严明纪律要求,倒排时间进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各牵头部门、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针对各自承担的专项整治任务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做到有任务目标、有时限要求、有具体措施、有可操作性。请局属各单位、各牵头部门于2015年9月18日前将实施方案、专项工作方案报局专项整治办。
(二)强化监督检查。各级纪检机构(纪检员)要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强化暗访抽查,增强对反映问题较多的部门和单位暗访检查频率,增强监督检查的随机性。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要围绕承担的整治任务,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专项督查,督查以发现问题为目地,既查工作落实和干部作风情况,又听企业和群众意见,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难题。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实行台帐管理,逐一登记造册、逐一督促整改、逐一检查销号,对督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对整改不到位的严肃问责。每次监督检查结束后,及时将监督检查和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局专项整治办。
(三)严肃纪律审查。坚持有案必查、歪风必刹,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纪律审查“绿色通道”,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就及时处理,触犯法律就及时移送,年内集中突破一批重点案件。严格责任追究,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听之任之,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的部门和单位,严格责任追究,绝不姑息。坚持案件通报曝光制度,不断丰富通报曝光的形式,持续不断发声,始终做到以案明纪、以案说纪,形成有力震慑。
(四)加强统筹协调。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承担主体责任,是专项整治第一责任人。各级纪检机构(纪检员)要承担监督责任,强化执纪问责,督促相关部门整改落实。组织部门要强化领导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宣传部门要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各有关部门要搞好上下联动、分类指导,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针对行业系统作风顽疾拿实策、出实招、见实效。要注重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长短兼顾,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各单位每一阶段不少于2期信息简报报专项整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