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4月行政处罚信息(自然人)
时间:2023-05-17 15:3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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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4月行政处罚信息(自然人)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
王善文 | 达市城罚决装修字〔2023〕11号 | 违反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 你未依法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申报登记,于2022年11月22日在达州市通川区通川北路2号(原达州军分区招待所)院内土家三房内,擅自动工进行装饰装修 | 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 0.1 | 04-19-23 | ||
唐红 | 达市城罚决装修字〔2023〕12号 | 违反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 你未依法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申报登记,于2022年12月在达州市通川区朝阳东路668号(新华花苑)668—A4号房屋内擅自动工进行装饰装修 | 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 0.1 | 04-20-23 | ||
刘成国 | 达市城罚决规划字〔2023〕25号 | 违反了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二条 | 你于2017年5月购买的达州市通川区朝阳街道办事处金山南路232附2号、附3号门市,系原朝阳建材总厂于2002年至2003年间动工修建的砖混结构房屋(建筑面积41.07平方米),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属于违法建设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 0.28749 | 04-19-23 | ||
明海升 | 达市城罚决规划字〔2023〕27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 你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于2021年6月12日在达州市通川区秦巴大道达州巨昌贸易公司东侧和北侧,擅自动工搭建两处钢架彩钢瓦棚房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 5.56 | 04-23-23 | ||
杨兴科 | 达市城罚决规划字〔2023〕29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 你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于2018年10月26日在达州市通川区西外镇新锦社区“万锦城”D幢123号门市内,擅自动工搭建钢架结构夹层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 0.25254 | 04-23-23 | ||
赵峡恿、唐珍珠 | 达市城罚决规划字〔2023〕30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 你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于2021年12月在达州市通川区西外滨江·四季花城二期B区6-2-1-1号房屋地下车库中,擅自动工搭建一层钢筋混凝土结构现浇板夹层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 0.4725 | 04-23-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