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3月行政处罚信息(自然人)
时间:2023-04-13 15: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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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3月行政处罚信息(自然人)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
张丽萍 | 达市城罚决生垃字〔2023〕15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 | 你在达州市通川区二马路15号门市“大强米线店”从事餐饮经营,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厨余垃圾未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 0.05 | 03-24-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