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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明春调研指导城区建筑垃圾管控工作
时间:2024-06-13 11:12:20 来源: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阅读:

6月12日,市城管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郑明春带队,局机关党委书记向前、相关科室、直属执法大队及通川区、达川区综合执法局负责人参加,对中心城区建设施工中建筑垃圾排放 、运输、回填、消纳、利用等工作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城区建筑垃圾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的规范等进行了具体指导和安排部署。




调研组先后检查了通川区、高新区等地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运行情况。针对位于达州高新区七河路的达州绿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筑垃圾收纳堆放及加工处置环节存在的污染问题,调研组指出: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必须符合用地使用性质和产业发展规划,要落实环保措施,做到安全生产,在达到必要的运行条件后还应到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核准,依法生产经营。

在通川区东岳镇,先后检查了四川鸿丙节能建材有限公司、达州市首炬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听取了相关工作汇报,要求加强对符合用地性质,达到环保及安全条件的场所,市局及辖区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提供良好服务,尽快实施审批核准;按照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的原则,采取相应措施,督促城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必须将建筑垃圾(含装修垃圾、大件垃圾)依法运送到审批核准的正规消纳场进行处置。

针对建筑垃圾处置管理中的存在问题

郑明春强调


一是要加强社会宣传。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论坛等新闻媒体和宣传栏的作用,提高市民对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知晓率、参与率,多渠道广泛宣传加强建筑垃圾管理、收运处置的重要性,引导公众积极主动参与监督管理,为建筑垃圾治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是要强化日常监管。各执法单位要着力抓好各类建设施工、拆除工程、房屋及市政工程、装饰装修等场地建筑垃圾处置的监管,督促落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首要责任,建立问题清单逐项排查整治,在巡查中发现或举报核实存在建筑垃圾污染环境的场地,必须按照建筑垃圾分类处置工作要求,责令责任单位(责任人)彻底整治,并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安全、环境风险。

三是要依法严格管控。抓好建筑垃圾管理,必须与相关部门配合协调,形成合力。尽快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通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县(市、区)持续抓好源头管理、车辆运输、消纳处置和执法监管等工作,提升建筑垃圾管理水平。

四是要强化核准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督促指导建筑垃圾排放、运输、处置单位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许可,进一步完善建筑垃圾全过程监管流程,综合整治建筑垃圾排放、运输、处置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的市容秩序和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