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1606460-00-2015-0011 | 分 类: | 预算/决算 | ||
责任部门: |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发文日期: | 2015-04-29 22:22:27 | ||
标 题: | 关于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公开方式: |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全社会 |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城市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拟订城市管理有关市政公用设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设施、景观照明、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方面的专业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城区内城市道路、桥涵、市政管网、城市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管理、维护以及临时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桥涵改造施工及依附道路、桥涵设置设施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户外广告的管理;负责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依法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生活垃圾处置和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方面的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的收运处置及受纳管理。
(五)负责户外广告(含招牌)和临时占用、挖掘、拆改市政基础设施及附建管道、杆线等设施,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和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环卫设施拆迁核准等城市市政公用管理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事项。
(六)负责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和信息化建设。
(七)贯彻执行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有关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市政府授权范围内行使以下行政处罚权: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2.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其范围是对以下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在公共场所烧烤食品、散烧原煤、焚烧杂物,在城市建成区内排放生活污水,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不按规定倾倒、堆放、贮存、清运、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施工单位不及时清运、处置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以及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固体废物,拒绝环境噪声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行为。
4.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食品安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城市无证餐饮摊点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城市道路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擅自占用、挖掘及其他损害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八)负责城市管理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负责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职权情况实施督察。
(九)负责城市管理重大违法案件、跨区违法案件及上级交办案件的查处;负责受理城市管理行政复议工作;受理城市管理的来访和投诉工作。
(十)负责城市管理的科学研究、社会宣传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5年,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大力推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狠抓市容环境“五乱”治理、噪声和扬尘专项整治、城区清扫保洁、城区市政设施建设和维护、火车站及周边地区环境综合整治、户外违规广告整治、中心城区违规LED广告拆除、城区“牛皮癣”广告清除、数字化城管建设等各项工作。
二、部门单位概况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属一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下辖事业单位2个(均属一级预算单位),代管火车站管委会办公室、市扬尘指挥部办公室。
局机关实有公务员20人,工勤人员2人;下属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实有参公人员78人,工勤人员157人;退休人员25人,退职人员2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789.20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789.2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789.2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111.7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86.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9.40万元,专项支出1271.8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城市管理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城市管理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5年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城乡社区支出2473.3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工作任务和城市管理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中心城区违法违章建(构)筑(广告、防护栏)强制拆除、信息平台(公益LED)使用费、火车站管委会办公室和扬尘治理办公室工作经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心城区违规户外广告整治、中心城区违规LED广告拆除、城区“牛皮癣”广告清除、城管考核及宣传、协勤人员工资及工作经费等方面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60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99.1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25.2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2.7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7.7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4年预算下降2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培训交流、业务指导等方面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4年预算下降10%。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3辆和执法电瓶车7辆,其中:轿车7辆,越野车3辆,微型客、货车(面包车和皮卡)32辆,中型客车1辆。
201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7.7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城管执法巡逻、噪音和扬尘治理、户外违规广告整治、违规LED广告拆除、一般公务用车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附件:表1.收支预算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2-1.人员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2.日常公用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4.专项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主办单位: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版权所有
蜀ICP备19034705号 网站标识码:5117000009
公安备案号51170202000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