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31606460-00-2015-0014 分 类: 预算/决算
责任部门: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15-10-28 19:09:23
标 题: 关于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公开方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关于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城市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拟订城市管理有关市政公用设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设施、景观照明、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方面的专业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城区内城市道路、桥涵、市政管网、城市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管理、维护以及临时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桥涵改造施工及依附道路、桥涵设置设施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户外广告的管理;负责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依法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生活垃圾处置和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方面的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的收运处置及受纳管理。
 
  (五)负责户外广告(含招牌)和临时占用、挖掘、拆改市政基础设施及附建管道、杆线等设施,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和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环卫设施拆迁核准等城市市政公用管理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事项。
 
  (六)负责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和信息化建设。
 
  (七)贯彻执行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有关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市政府授权范围内行使以下行政处罚权: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2.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其范围是对以下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在公共场所烧烤食品、散烧原煤、焚烧杂物,在城市建成区内排放生活污水,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不按规定倾倒、堆放、贮存、清运、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施工单位不及时清运、处置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以及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固体废物,拒绝环境噪声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行为。
 
  4.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食品安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城市无证餐饮摊点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城市道路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擅自占用、挖掘及其他损害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八)负责城市管理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负责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职权情况实施督察。
 
  (九)负责城市管理重大违法案件、跨区违法案件及上级交办案件的查处;负责受理城市管理行政复议工作;受理城市管理的来访和投诉工作。
 
  (十)负责城市管理的科学研究、社会宣传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4年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紧紧围绕建设特色鲜明、环境优美、秩序井然、适宜人居的城市目标,坚持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建筑立面风貌打造、扬尘治理、整治临街违法防护栏和整治户外违法广告等活动为重点,为提升达城环境质量、满足群众期盼、打造城市形象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部门概况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属一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下辖事业单位2个(均属一级预算单位),代管火车站管委会办公室、市扬尘指挥部办公室。
 
   局机关实有公务员20人,工勤人员2人;下属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实有参公人员78人,工勤人员156人;退休人员27人,退职人员2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收入决算总额为4255.1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456.05万元,其他收入0.1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799.02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3年减少252.09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城管职能职责调整,城市规划管理、城市房地产管理、城市建筑施工管理和城市建筑室内装饰装修管理的行政处罚权划归市住建部门实施,原城管执法四大队整体划转成立了市城建监察大队(市住建局下属单位),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相应减少。
 
  2014年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支出决算总额为3948.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92.48万元,医疗卫生143.4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461.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9.51万元,其他支出8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06.89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3年增加304.8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3年开展的拆除户外违法广告和中心城区建筑立面整治工程款于2014年支付。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城市管理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城市管理工作,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维稳综治防邪工作。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4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143.4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城乡社区支出3461.8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城市管理工作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包括:中心城区违法违章建(构)筑(广告、防护栏)强制拆除、信息平台(公益LED)使用费、火车站管委会办公室和扬尘治理办公室工作经费、中心城区临街违法防护栏强制拆除、中心城区建筑立面整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心城区户外广告整治、城管考核及宣传、协勤人员工资及工作经费等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169.5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其他支出80.00万元,主要用于兑现全市25个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奖励经费(2015年已全部缴回国家金库)。
 
  附表一: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4年收支决算总表
 
  附表二: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4年收支决算总表,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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