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城市规划控制区内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城市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拟订城市管理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城市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制度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和信息化建设。
3.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依法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实施监督检查;监督管理城市道路冲洗降尘;监督管理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的收运处置及处置场地运营管理。
4.负责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监督管理挖掘和占用城市道路、桥梁改造施工及依附城市道路、桥梁设置设施。
5.负责户外广告和招牌,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占用挖掘拆改市政基础设施及附建管道、杆线等设施,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审批和管理。
6.负责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夜景灯饰的规划、管理和维护;监督管理城区路灯规划、城市夜景灯饰和城市照明工程。
7.负责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搭建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道路、桥梁隔离栏、护栏等构筑物设置的监督管理。
8.贯彻执行国务院、省政府对我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有关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使以下行政处罚权:
⑴.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⑵.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⑶.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其范围是对以下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在公共场所烧烤食品、散烧原煤、焚烧杂物,在城市建成区内排放生活污水,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不按规定倾倒、堆放、贮存、清运、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施工单位不及时清运、处置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以及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固体废物,拒绝环境噪声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行为;
⑷.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占用公共场所经营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⑸.行使食品安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占用公共场所经营餐饮摊点的行政处罚权;
⑹.行使公安道路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非机动车侵占公共场所的行政处罚,并对机动车侵占公共场所的行为进行劝诫管理,及时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报。
9.负责城市管理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负责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职权情况实施督察;牵头组织全市城市管理重大执法活动和专项执法行动。
10.负责城市管理重大违法案件、跨区违法案件及上级交办案件的查处;负责受理城市管理行政复议工作;受理城市管理的来访和投诉工作。
11.负责城市管理的对外交流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的科学研究和社会宣传教育工作。
12.承办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3.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财政局等职能部门的积极帮助支持下,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紧紧围绕建设特色鲜明、环境优美、秩序井然、适宜人居的城市目标,坚持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市容市貌、巩固全市“五治”工程、加强扬尘治理、拆除违法LED广告、整治户外违法广告、维护市政设施、推进重点工程建设等活动为重点,对城区的环境卫生保洁推行网格化管理,针对重点地段和高峰时段,实行错时保洁制,保证消除卫生死角,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及时维护城区道路、下水道和照明设备,按时完成城区路灯节能改造项目,大力推进我市金南大桥、金南大道西延线Ⅰ期、凤凰山隧道、凤凰山隧道西延线一、二期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为提升达城环境质量、满足群众期盼、打造城市形象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部门概况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下属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未独立核算),事业单位2个(均为一级预算单位),代管市火管办和市扬尘办(临时联合执法单位,人员从各执法部门抽调)。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本年收入合计4534.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33.91万元,占99%;其他收入0.17万元,占1%。
2016年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本年支出合计4385.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34.17万元,占94.26%;项目支出251.35万元,占5.74%。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4589.02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87.56万元,增长9.2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45.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52%。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33.03万元,增长8.7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45.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7.47万元,占6.21%;医疗卫生支出191.93万元,占4.63%;节能环保支出3.00万元,占0.07%;城乡社区支出3,431.90万元,占82.80%;住房保障支出260.71万元,占6.2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2016年决算数为3.61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53.86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191.93万元,完成预算100%。
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2016年决算数为3.00万元,完成预算100%。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3317.32万元,完成预算95.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12月底工资调整的补发部分未发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数字城管信息采集外包服务和自动化办公系统项目正在政府采购流程中,采购款未支付;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2016年决算数为106.58万元,完成预算84.2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火车站周边店招店牌拆除工程款因承包方内部经济纠纷,被法院冻结,未支付等。
7.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8.00万元,完成预算100%。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260.7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34.0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402.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31.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7.12万元,完成预算81.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无预算,无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6.78万元,完成预算85.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4万元,完成预算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原因是2016年7月公车改革后,我局保留1辆应急公务用车和1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厉行节约,减少浪费,公车运行费大幅减少;严格执行中央、省、市的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强化事前审批和“三单”制度,接待费减少。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60.05万元,下降43.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无支出,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9.99万元,下降4.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7万元,下降16.29%。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7月公车改革后,我局保留1辆应急公务用车和1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公车运行费大幅减少;严格执行中央、省、市的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接待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无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6.78万元,占99.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4万元,占0.4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6.78万元,其中:
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6.78万元。主要用于城管执法巡逻、噪音和扬尘治理、户外违规广告整治、“五治”工程、一般公务用车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3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63人,共计支出0.3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省总工会来达慰问环卫工人、广安市城管局、遂宁市城管局、开江县城管办等部门来达考察学习和工作交流用餐费0.34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0.35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1.17万元,比2015年减少277.57万元,下降27.52%。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5.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5.3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执法装备更换、采购协勤人员制服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有车辆15辆,其中:应急公务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4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尚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利息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0.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大气:指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管执法: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城市建设支出: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城市公共设施:指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用于城市道路、桥涵、公共交通、道路照明、供排水、燃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维护、建设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指其他用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四川省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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