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31606460-00-2020-0040 分 类: 预算/决算
责任部门: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20-08-05 01:48:39
标 题: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能简介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城市规划控制区内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城市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拟订城市管理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城市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制度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和信息化建设。

  3.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依法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实施监督检查;监督管理城市道路冲洗降尘;监督管理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的收运处置及处置场地运营管理。

  4.负责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监督管理挖掘和占用城市道路、桥梁改造施工及依附城市道路、桥梁设置设施。

  5.负责户外广告和招牌,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占用挖掘拆改市政基础设施及附建管道、杆线等设施,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审批和管理。

  6.负责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夜景灯饰的规划、管理和维护;监督管理城区路灯规划、城市夜景灯饰和城市照明工程。

  7.负责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搭建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道路、桥梁隔离栏、护栏等构筑物设置的监督管理。

  8.贯彻执行国务院、省政府对我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有关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使以下行政处罚权:

  ①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②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③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其范围是对以下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在公共场所烧烤食品、散烧原煤、焚烧杂物,在城市建成区内排放生活污水,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不按规定倾倒、堆放、贮存、清运、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施工单位不及时清运、处置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以及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固体废物,拒绝环境噪声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行为;

  ④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占用公共场所经营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⑤行使食品安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占用公共场所经营餐饮摊点的行政处罚权;

  ⑥行使公安道路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非机动车侵占公共场所的行政处罚,并对机动车侵占公共场所的行为进行劝诫管理,及时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报。

  9.负责城市管理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负责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职权情况实施督察;牵头组织全市城市管理重大执法活动和专项执法行动。

  10.负责城市管理重大违法案件、跨区违法案件及上级交办案件的查处;负责受理城市管理行政复议工作;受理城市管理的来访和投诉工作。

  11.负责城市管理的对外交流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的科学研究和社会宣传教育工作。

  12.承办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3.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0年重点工作

  一是紧盯标准抓实四城同创。对照“四城同创”各项指标和要求, 严格城市容貌标准,全力以赴做好环境秩序保障工作。突出治理基础薄弱、易反弹的主次干道、批发市场、商业大街、农贸市场、校园周边等关键区域,以“绣花”功夫做实创建细节。

  二是持续发力市容秩序整治。强力推进“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整治,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对乱摆乱卖、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易发多发问题和出店经营、占道洗车、伸竿搭棚等城市顽疾开展专项治理,不断提升城市品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和辖区,科学设置临时摊区(点),合理布局免费自营区,保障自产自销需求。

  三是坚决抓好违法建设治理。健全发现、制止、查处、拆除违法建设的网格防控体系和管违控违长效机制。以巡查发现、群众举报、物管联动等为载体,对新增违建实施“零容忍”和“即查即拆”。全面推进县(市、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逐街逐巷清理排查占用城市道路、屋顶违法搭建、堵塞消防通道、占压燃气管线等乱搭乱建行为。推动出台违法建设管理办法,做好源头治理。

  四是着力规范户外广告管理。加快推进楼顶广告、长期闲置、脏烂破损、存在安全隐患等各类违法违规户外广告的整治。加强户外广告事前事中事后全环节监督,规范户外广告设置,对重点区域、路段实施广告招牌提质改造。持续深入推进“牛皮癣”广告群防群治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及时清理,实现全城联动。

  五是强力抓好扬尘污染治理。压紧压实扬尘治理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主体责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扬尘污染治理防控体系。督促推动建筑垃圾消纳场和进出城洗车场建设,加强城区渣土运输管理和公司化运营,实行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加大扬尘污染治理案件办理,依法严惩车辆带泥上路、运输扬撒遗漏、垃圾渣土乱堆乱倒等违法行为,加强脏车入城劝导,坚决遏制扬尘污染。

  六是全力以赴办好民生实事。对照2020年市级重大项目和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抢抓时间节点,全力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新建公厕5座、地埋式垃圾站6座,压缩式垃圾中转站1座,改建公厕9座、垃圾站8座,人行道整治102条,车行道整治61条及龙井路拓宽改造等民生实事项目。

  七是推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研究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和进社区的“四进活动”,2020年底,市级公共机构基本实现分类管理主体和收集设施全覆盖,通川区1个街道基本建成分类示范片区。不断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处体系,提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

  八是纵深推进城市“厕所革命”。遵循“新建一批、改造一批、提升一批”的原则,全市新建公厕87座,改造提升公厕38座,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全面实施公厕精细化管理,健全完善主城区公厕管理长效机制,持续推行“所长制”和机关事业单位内设厕所免费开放。

  九是提升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进一步提升精细化保洁水平,扎实开展城市道路冲洗除尘“本色行动”,加大对环卫管理薄弱区、薄弱事项的跟踪监管。提高机械化清扫作业水平,积极构建“机扫为主、人扫为辅、即时捡拾、快速除污”的无缝隙多元化保洁模式、实现环卫管理365天无盲天。

  十是强化市政基础设施管护。推动市政设施巡查网格化、维修标准化、施工规范化、督查常态化。持续加强道市政设施的日常管护,做好城市桥梁、隧道、地下管网监测,积极推进楼宇亮化购买社会化服务,确保城区照明设施安装率100%,亮灯率主次干道99%以上、背街小巷95%以上。

  十一是严格占用挖掘道路管理。严格规范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行为,细化落实道路挖掘统一审批、联审联批、年度申报制度,杜绝重复开挖、年末岁修现象。强化施工围挡及文明施工管理,加强施工围挡的监管整改力度,督促市政工程按照标准设置施工围挡。

  十二是加快城管执法重心下沉。完善“市宏观统筹、区全面负责、街道(乡镇)具体实施、社区(村居)配合落实”的城市管理体制,推进市级城管执法力量下沉,努力使区级城市管理基础作用日益显现。加大市区城市管理资源整合力度,不断做强做实基层网格,使网格化管理真正成为推动城市管理工作落实的有效载体和重要抓手。

  十三是加强执法业务指导监督。建立市局与各县(市、区)综合执法(城管)部门季度专题会制度,认真做好对县(市、区)履行城管执法事项的指导、监督、考核。加强市、县两级执法信息共享,定期组织执法案卷评查、专项执法监督检查,促进基层执法队伍综合业务能力提高。

  十四是加速智慧城管转型升级。进一步完善数字城管业务标准和考核体系,优化处置流程,积极推进市级平台升级改造和功能拓展,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全面完成平台建设并投入运行,实现省、市、县互联互通。积极拓展环卫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主城区环卫设施运行管理的信息化监控。

  十五是推动城管信用体系建设。依托全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归纳收集城市管理领域相关信息,积极探索建立城市管理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进信用平台与城市管理执法等平台数据的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联动,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良好氛围。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隶属一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一级预算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未独立核算),其他事业单位2个(一级预算单位),代管临时机构2个(未独立核算)。主要包括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关、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直属一大队、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直属二大队、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投诉指挥中心、达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达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达州市火车站管委会办公室、达州市扬尘治理指挥部办公室。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4286.70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67.1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和项目支出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0年收入预算4286.7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29.50万元,占5.3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57.20万元,占94.65%。

  (二)支出预算情况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0年支出预算4286.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26.10万元,占54.26%;项目支出1960.60万元,占45.7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286.70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预算减少467.1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和项目支出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57.20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9.5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7.7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9.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733.7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6.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057.20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227.60万元。主要是人员退休和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7.70万元,占5.86%;卫生健康支出139.30万元,占3.43%;城乡社区支出3504.20万元,占86.37%;住房保障支出176.00万元,占4.3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34.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3.1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95.3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44.0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险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934.2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转支出,包括信息平台(公益LED)使用费、执法车辆燃修费、库房租赁费等方面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2020年预算数为1570.00万元,主要用于:为完成工作任务和城市管理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包括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心城区违规户外广告整治、火车站管委会办公室和扬尘治理办公室工作经费、执法摩托车燃修费、协勤人员工资及工作经费等方面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176.00万元,按照《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08.4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21.7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86.7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6.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0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9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比2019年预算减少2.00万元。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根据经费使用坚持厉行节约等因素。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5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皮卡车14辆。

  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0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城管执法巡逻、噪音和扬尘治理、户外违规广告整治、“五治”工程、一般公务用车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04.40万元 。比2019年预算减少30.50万元,减少9.11%。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和压减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等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共有车辆15辆,其中,市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5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将7个项目支出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险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市城管执法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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