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绪瑶代表:
您在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强化主要街道小摊小贩乱摆摊设点的几点管理建议》(第147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达州市中心城区面积狭小、人口稠密,农贸市场、小商品市场等专业市场容量小、数量少,规划建设进度严重滞后,供需矛盾突出。一方面,以下岗职工和失地农民为代表的城市困难群众,为维系生计,长期利用管理空档时段和执法力量薄弱区域占道经营。另一方面,中心城区新疆维吾尔族摊贩和阿坝州藏族摊贩长期占据城区广场、农贸市场周边、汽车客运站周边等人流密集区域,设立固定摊位,违规占道经营,抗拒执法,不服从管理,导致执法工作十分被动。我局一直高度重视城区占道经营管理工作,积极采取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努力提升管理效能,然而受上述因素的影响,城区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行为依然屡禁不止。
一、关于“杜绝夜间搭棚占道经营管理,不得使摆摊设点形成气候”的回复
针对城区夜间特别是夏季搭棚占道经营烧烤、炒粉等违规现象较为突出的状况,市城管执法直属一大队主要采取集中整治与加强日常夜间管理相结合的方式,着力管控城区夜间违规占道经营行为。每周不定期会同通川区城乡环境治理办、区公安、工商、食药、环保以及辖区办事处(社区)等部门(单位),联合开展城区夜间违规占道经营整治行动,强力整治城区夜间烧烤、大排挡占道经营、油烟污染以及噪声扰民行为。仅今年以来,开展夜间市容环境专项整治37次,出动执法人员910余人次、执法车辆380余辆次,查处夜间烧烤、大排挡违规经营行为360余件次,暂扣经营工具190余件。同时,直属一大队特勤中队每天安排一个分队(约7至8名执法人员)夜间住勤处突,负责城区晚8:00至次日8:00市容巡查管理和处理夜间市民投诉举报,专职管理城区夜间违规占道经营行为。仅今年以来,特勤中队查处市容违规行为900余件次(其中:查处夜间烧烤、大排挡违规经营行为520余件次,暂扣经营工具90余件;查处其它违规行为380余件),执法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二、关于“小摊小贩经营烧烤摊等,指定地点,分类经营”建议的回复
疏堵结合是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有效之策,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规划布局集贸市场,完善配套设施,引导农产品、日用小商品经营者进入经营场所从事经营。可以设置早市、夜市、摊区、临时农副产品市场等”相关规定,我局配合通川区政府在凤翔街规划设置了小商品夜市,在通川北路住院部路口果蔬临时摊区等5个区域规划设置了临时摊区。下步,我们将协助辖区政府出台临时摊区管理办法或意见,加强临时摊区规范管理,并配合辖区政府在城区部分街路再新增一批早市、夜市、临时摊区。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逐步将流动摊贩引导到临时摊区规范经营。
三、关于“占道经营的问题,划分到社区监督管理,发挥集体的力量,并给予支持政策”建议的回复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加强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政府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导作用。依法建立社区公共事务准入制度,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作用,增强社区自治功能”。我局历来重视发挥社区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作用,直属一大队辖区各中队积极主动协调、联系辖区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不定期开展辖区市容联合整治行动,收到较为明显的成效。下步,我局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执法重心下移,以市级城市管理部门向市辖区和街道办事处派驻执法人员的形式,充分整合城管部门、街道办事处的执法力量,积极开展城市管理工作,努力营造清洁、清爽、清新、清静、清秀的城市环境。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