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朝萍代表:
您在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动形成生活垃圾分类新风尚的建议》(第060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关于“要大力开展宣传发动”的建议
2019年12月市城管委办印发了《达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宣传方案》,2019年底,市城管委办印发了《达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实施方案》,明确细化了市级各部门和辖区政府的工作职责。今年3月,我局会同达州电视台制作垃圾分类公益宣传片,利用主要街道公交站台、户外LED屏、公共交通工具等载体发布公益海报、发动社区和志愿者入户宣传。今年7月16日,郭市长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生活垃圾分类事宜,进一步细化了宣传工作责任,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级相关部门(单位)配合,负责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的宏观宣传;通川区人民政府、达川区人民政府和达州高新区管委会分别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处置方式、措施等微观宣传。
二、关于“深入抓好学校教育、青少年志愿活动、家庭主题活动”的建议
按照7月16日郭市长召开的专题会议精神,我局制定了2020年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方案和2020年至2025年达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的总体方案,明确了将学校教育、青少年志愿活动、家庭主题活动分别由教育部门、团委、妇联牵头组织推进落实。目前我局已起草完成生活垃圾分类目录、投放指南、收集容器设置规范等符合我市实际的生活垃圾分类常识,待市政府研究通过后,我局将对接教育部门、团委、妇联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普及分类常识,营造良好分类,提高群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积极性和参与度。
三、关于“公共机构先行先试“的建议
按照7月16日郭市长召开的专题会议精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负责市级单位及驻达中央、省属机关事业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完成1个党政机关办公集中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任务。我局积极对接联系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目前暂定在市公安局或市国税局开展试点,待试点工作取得成效后,适时召开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到2020年年底,中心城区党政机关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和收集设施全覆盖。
四、关于“开展示范片区建设”的建议
按照7月16日郭市长召开的专题会议精神,我局制定了2020年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方案,按照“点线面”工作机制,稳步有序推进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一是2020年12月底前,通川区人民政府负责完成1个街道的生活垃圾分类试点任务,达川区人民政府负责完成1个老旧小区和学校的生活垃圾分类试点任务,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完成1个企业的生活垃圾分类试点任务。二是由我局牵头,市级相关部门(单位)、通川区和达川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配合,及时总结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经验,并适时召开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现场会,逐步全面推广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置。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0年8月31日
(联系人:市容环卫科 龚姜 15181818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