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晓宇等代表:
你们在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对高层建筑二次供水建设管理的建议》(第251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关于尽快出台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的建议
近年来,达州市城区高层建筑特别是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数量快速增长。据了解,城区二供用户已占总用水户的50%以上,已建成的300余处近500套二次供水设施绝大部分是由开发建设单位自行建设,后期直接移交给物业公司、业主或产权单位管理自管,日常运行产生的费用由业主分摊或纳入物管费中,个别小区单列每月计费。我市中心城区二供工作基础差、起步晚,目前处于全面开放无序阶段。2019年1月,市政府副秘书长带队赴省内外城市考察学习二供工作先进经验,初步形成了“统建统管”的工作思路。首先,一步到位谋划,明确工作总体目标。其次,订立统一标准,明确辖区供水单位主导的“统建”,完成移交实施“统管”。最后,严把城区二供新增设施关,待市上明确改造方案后,对中心城区老旧二供设施进行改造移交。通过这些措施,将更好的推进供水保障和民生服务。
二、关于运行维护、设备更换费用保障的建议
目前,我市城区和各县(市)城区,均未开展二次供水价格核定工作。其主要原因是建设单位或者产权人配建的二次供水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未按《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相关规定移交给城市供水企业,也未与城市供水企业签订二次供水设施的委托运行、维护管理合同。为此,城市供水企业对二次供水设施设备不负责维修、养护、更新和管理责任,相关费用也就不能纳入城市供水成本核算体系,其二次供水所产生的费用只能由建设单位或小区业主自行承担。
今年5月,我局接手中心城区供水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目前,市上没有出台二供相关指导方案,我局一方面将主动汇报,争取相关方案能尽快落地;另一方面做好本职工作,加大中心城区供排水等市政设施的监督检查,确保供水设施安全正常运行。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0年8月31日
(联系人:市政管理科 刘熬霜 15583362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