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31606460-00-2021-0047 分 类: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责任部门: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21-01-04 19:48:09
标 题: 关于市四届政协五次会议第086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公开方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关于市四届政协五次会议第086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市住建局:

  现将王彤委员在市四届政协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中心城区及城乡结合部刚性住房等建设问题的建议》(第086号提案)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关于中心城区及城乡结合部刚性住房规划执法的现状

  我局自2018年6月1日履行规划执法职能职责以来,巡查发现中心城区及城乡结合部共有刚性建房38起(其中C、D级危房改造33起,搬迁企业建房5起,建设面积8381.309平方米)。

  二、执法过程中的存在的问题

  (一)C、D级危房改造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严格执法与刚性需求存在尖锐矛盾。

  2012年1月12日,达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整治达州市中心城区及城郊结合部违法建设的通告(〔2012〕第1号,以下简称《违法建设通告》),明确规定城乡结合部村(居)民建房,一律进入规划确定的村(居)民聚居点建设,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未依法编制并经批准之前一律不得审批新(改、扩)建项目。在此期间,村(居)民住房经鉴定确属D级危房的由辖区政府先进行过渡性安置。

  据了解,村(居)民聚居点现仍未规划实施到位,且辖区政府也未对D级危房村(居)民进行过渡性安置。一些因存在安全隐患的C、D级危房、房屋垮塌、发生火灾事故,修建村路(占用屋基)而迁建等村(居)民、企业虽想办理规划许可手续,但因市城乡规划局已对此类建设暂停办理规划许可手续,从而导致我局严格执法(责令改正、停止施工直至强制拆除)与群众刚性需求之间存在尖锐矛盾,很可能出现群体事件、房屋安全安全隐患问题及造成我局已立案调查的案件无法结案。

  2.《违法建设通告》期满而又无新的规定。

  《违法建设通告》规定有效期两年,期满自行废止,《违法建设通告》于2012年1月12日发布,目前已期满6年,但市人民政府未对市中心城区及城郊结合部违法建设出台新的规定,致使我局自2018年6月以来在接手规划执法工作中对此类违法建设的处理无章可循。

  3.辖区政府规范性文件与《违法建设通告》规定存在冲突。

  通川区人民政府于2018年6月1日出台《关于印发达州市通川区2018年农村其他困难农户危房改造方案的通知》(下简称《危房改造通知》),《危房改造通知》明确,通过农户自筹、政府补助等措施,在满足安全的情况下,对居住在C、D级危房中的“四类重点对象”以外的农村其他困难农户的房屋实行维修加固或重建。目前,《危房改造通知》与《违法建设通告》的规定有一定冲突,导致我局在规划执法工作中存在极大困惑。

  (二)政府工程企业搬迁建设方面的问题

  政府工程搬迁企业有生产经营需要,但因我局严格执法及原市城乡规划局暂停办理规划许可手续,致使搬迁企业处于“办不能办、建不敢建、建了要拆”的三难境地。

  (三)因环保工作要求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个别企业根据环境保护部门的要求搭建钢架棚房(用于防尘),但因无法取得规划许可手续,于是担心我局对其实施强制拆除,使企业处于两难境地。

  三、下一步工作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局将按照“坚决遏制增量、逐步消化存量”的原则,加大违法建设的监管查处力度;同时,我局也将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市中心城区违法建设的相关情况,并在报告中体现王彤委员的建议。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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