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各执法大队、直属中队:
经局领导研究同意,现将《2013年中高考期间禁噪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3年5月30日
2013年中高考期间禁噪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2013年中高考期间“禁噪”工作,确保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考试环境,根据《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和《关于加强中考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通告》的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禁噪时间
2013年5月30日至2013年6月13日
二、禁噪范围
城区居民集中区及城区各考场(点)周边建筑工地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
三、禁噪内容
(一)建筑工地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达标排放。
(二)城区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严禁机动车鸣喇叭,警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和救护车等特种车辆在未执行紧急任务时,禁止使用警报器。
(三)6月5日至9日和6月13日至16日考试期间,城区居民集中区及城区各考场(点)周边500米范围内,严禁鸣号、击鼓(锣)等一切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活动。
(四)6月5日至9日和6月13日至16日期间,城区各建筑工地每日12:00至15:00和22:00至次日6:00禁止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考试期间,城区各考场(点)周边500米范围内,严禁一切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
(五)6月5日至9日和6月13日至16日期间,每日12:00至15:00和22:00至次日6:00城区室内装饰装修禁止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副局长(主持全面工作)谭政治为组长,党组成员、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禁噪”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刘敏任办公室主任。“禁噪”期间,相关科室、执法大队、直属中队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时,要积极配合,相互协作,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切实做好中、高考“禁噪”期间噪声污染控制和投诉查处工作。执法人员必须服从指挥,保证通讯畅通,不得无故缺岗。
(二)加大监管巡查。在“禁噪”期间各执法大队、直属中队抓好白天噪声源的监管,特别是对夜间由执法五大队组织执法人员加强夜间巡查,负责查处2383110转来的群众投诉,并及时将处理结果答复投诉人。考试期间每个考场外每天确保至少有2名执法人员驻点,实行属地驻点包干。局督查检查科将对噪声源的监管、巡查和夜间值班情况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