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31606460-00-2021-0053 分 类: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责任部门: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21-01-04 19:54:23
标 题: 关于市四届政协五次会议第110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市四届政协五次会议第110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  市住建局:

  现将人资环委在市四届政协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建设好我市乡镇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议》(第110号提案)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建立专职机构。乡镇环保基础设施涉及中央、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其工作质量要求高、日常工作量较多,在建设主管部门和各辖区政府分别建立乡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专职督导管理机构,落实各级各部门职能职责,定期调度各项建设工作,保障环境监管设施设备全部配备到位,建成全覆盖的日常工作监管体系,使乡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常态化督查检查工作体系。

  二、加快乡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由贵局牵头,按照四川省、达州市新一轮污水垃圾三年推进方案的要求,督促各责任单位按照既定目标任务推进我市污水垃圾等乡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力度推进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垃圾收运设施等建设,挂图作战、倒排工期,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加强一线指导,提高服务效率,形成协调有力、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三、加强乡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日常管理。督促各辖区政府、乡镇党委政府建立健全污水、垃圾配套设施日常管理责任制度,加强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确保各基础设施正常运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市场化运作,采取公开竞标形式确定乡镇环保基础设施日常管理单位,提升专业化管理水平。

  四、加强管理人员业务培训。由相关主管部门和辖区政府根据相关环保法律条文,结合当地实际工作,围绕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污水处理厂运行制度、生活垃圾相关法律规定等环保基础知识等,抓好污水、垃圾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让管理人员深刻认识到环保工作的重要性,对环保设备更加熟悉,操作技能得到进一步提升,提高乡镇管理人员履职尽责能力。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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