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关于印发《市级城管系统2015年度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9-10 23:25:44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提升市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水平,扎实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努力建设和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新形象,结合城管队伍建设实际并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2015年度市级城管系统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强化工作举措,务必抓好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建设工作。

 



中共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
 

 2015年7月13日

 

市级城管系统2015年度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建设中心,坚持“评建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依靠人民群众对本行业的风气进行公开评议和监督。通过评议,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以评促建,纠建互动,推动市级城管系统廉洁从政、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反腐纠风工作深入开展,促进政风行风的明显好转,全面推进城市管理工作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主要目标

 

  通过政风行风评议建设活动,深入查找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从根本上纠正和消除政令不畅、纪律不严、以权(职)谋私、吃拿卡要、履职缺位、工作拖拉、示范不强、形象不整等行业不正之风和消极腐败现象。切实解决好服务意识淡、本位意识浓、群众办事难、工作效率低、行政不规范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职业行为、完善服务标准、强化执法监督、逗硬考核奖惩,严格责任追究,不断引导和教育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为民、务实、廉洁、创新”意识,不断推进本行业、本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得到有效好转,实现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和政风行风民主测评位次明显提升。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政风行风民主评议,进一步推进相关工作落实,决定成立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谭政治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阳宗平 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淙涌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鸿钊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 宏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向 前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员: 沈雄平 办公室负责人(公用事业管理科科长)

 

  文建军 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科长

 

  李尚早 监察室(督查科)科长

 

  徐 琴 装备财务科科长

 

  向红梅 人事科科长

 

  罗 中 市城管执法直属一大队大队长

 

  王和勇 市城管执法直属二大队大队长

 

  汪玉强 市城管执法和投诉指挥中心主任

 

  王 波 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主任

 

  王云峰 市市政工程处主任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向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尚早、沈雄平、向红梅、李清国、戴勇、尹劲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政风行风评建方案、信息简报、统筹协调、督查检查等日常工作。局属各单位要把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主要领导要坚持“一岗双责”,切实负起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点环节亲自协调。

 

  四、评议对象与内容

 

  (一)评议对象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二)评议内容

 

  依法履职。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管理和监管职责,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政府目标任务;严格依法办事,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等情况。

 

  服务发展。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把握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工作指导思想,优化发展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推进我市“三大总体战略工程”服务等情况。

 

  作风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精神,切实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等情况。

 

  政务公开。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公开政策法规、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情况。

 

  办事效率。加强效能建设,执行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主动、及时、高效为群众服务,切实解决“庸、懒、散、拖”等问题的情况。

 

  清正廉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强化干部管理监督,坚决整治“不花钱、不请客、不送礼就不办事”等问题的情况。

 

  五、方法步骤

 

  (一)评议方法

 

  采取统一组织、分级负责、上下联动、条块结合、面向社会、群众参与,自主评议与问卷测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评议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7月10日-7月20日)

 

  局属各单位成立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细化评议内容、制定下发评议工作方案。局属各单位制定的评议工作方案,7月20日前报局监察室(督查科)。

 

  2.民主评议阶段(7月21日-8月15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采取组织本部门干部职工开展自主评议与邀请服务对象和政风行风监督员评议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走访基层群众、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发放调查问卷、公布热线电话等多种方式,广泛收集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查找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直属一大队、直属二大队、市政工程处、环卫处、指挥中心等单位要通过服务对象发放《2015年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风行风民主测评问卷表》(见附件1)不少于50份,收集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2015年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风行风民主测评问卷表》由局监察室(督查科)与局直属各单位联合制发,该表由服务对象填写后交与各单位纪检人员统一报送局监察室(督查科)。监察室(督查科)汇总后在系统内通报。

 

  3.整改落实阶段(8月16日-9月21日)

 

  一是贯穿始终抓整改。一方面结合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2015年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及达州市2014年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情况,将我局政风行风现有问题梳理成条,制定《2015年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风行风现有问题整改表》(见附件2),加强改进性措施、责任到具体单位、明确好整改期限。另一方面针对整个测评过程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意见建议,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具体责任人,迅速整改。同时,局属各单位将整改结果报送局监察室(督查科),并及时向本单位职工反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承诺解决的问题,要重点进行整改兑现,让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整改实效。

 

  二是加强整改监督。局纪检组将对局属单位开展整改的情况进行全程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将承诺事项兑现、自查和收集问题整改到位情况、群众对投诉问题解决满意度作为督查重点和衡量政风行风评议建设成果的重要标准。

 

  三是抓好建章立制。在整改的基础上,按照“评-纠-建”的要求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强化管理,做到以评促纠、以评促改、以评促建,建立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4.总结提高阶段。(9月22日-10月21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对评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向干部职工通报政风行风民主测评情况,制定下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工作措施,并于2015年10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及下步工作措施报局监察(督办)科。

 

  六、结果运用

 

  市城管局按照“条抓块评”的原则,组织协调本系统的评议工作,局属各单位重点抓好本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配合各级纠风部门做好评议工作。市城管局将此次评建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并进行全局通报,并与年度检查考核、评先、奖励等挂钩。

 

  七、工作要求

 

  政风行风评建工作总的要求是:统一思想,分级负责;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突出重点,整体推进;面向社会,注重实效。

 

  (一)统一思想认识,端正工作态度。充分认识政风行风评建工作是对局政风行风建设情况的检验,是推进城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素质建设的重要途径。通过政风行风评建把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作为促进城市管理工作,优化发展环境和提升全体干部队伍形象的“助推器”,通过提高思想认识,努力实践“为政府分忧、为发展服务、为群众解困”的指导思想,自觉、自愿地接受评议,积极、主动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不断增强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严密组织措施,搞好条块结合。开展好政风行风评建工作是今年市城管局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准确把握评建工作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以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为基础,努力提高城管执法局队伍素质;以制度建设为保证,不断探索新形势下的管理机制,局上下级单位之间、单位内部之间要密切配合,将政风行风评建与“法治城管建设年”和“正规化建设年”活动结合进行,做到工作互补互助,确保政风行风评建工作既组织到位、又不重复进行。

 

  (三)虚心接受评议,扎扎实实整改。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虚心接受评议和监督,不说情、不护短。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与政风行风监督员的联系沟通,对行评代表的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围绕作风找问题,围绕问题究原因,围绕原因查责任,围绕责任抓处理。认真对待、狠抓整改,做到评议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问题,保证行建工作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四)建立政风行风评建工作责任机制。针对政风行风评建工作特点,逐级建立评建目标责任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各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对在政行风评建工作中失职或出现问题的有关单位,将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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