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城管执法局关于组织2017年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化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12-21 23:24:02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城管局(办):
 
  为规范城市管理执法,提升城市管理执法水平,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执法办案能力和综合素质,根据住建部“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工作部署要求,结合2017年城管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决定开展全市2017年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化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中发〔2015〕37号、川委发〔2017〕5号和达市委发〔2017〕18号文件解读,城管体制改革推进情况及下一步措施。
 
  (二)城市管理执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及适用。
 
  (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办案流程及应注意事项,当前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四)执法行为规范。
 
  (五)典型案例分析。
 
  (六)“七五”普法相关内容。
 
  (七)行权平台相关知识及注意事项。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2017年10月25日全天。培训地点市图书馆会议室。
 
  三、培训对象
 
  市城管执法直属一大队、城管执法直属二大队、市城管执法投诉指挥中心干部职工,市扬尘治理办、市火管办城管执法人员,市政工程处、市环卫处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各县(市、区)城管局(办)科级实职干部及行政执法业务骨干。
 
各涉及单位请于10月19日前将参训人员名单报局政策法规科。
 
  四、相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按照上报的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及时通知到参训人员本人,参训人员要严格遵守培训纪律。
 
  (二)局属各单位要将培训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把培训作为提高干部职工思想素质、业务水平、服务意识的有效载体,克服困难、解决工学矛盾、积极参与。10月25日上午开班仪式将由市局主要领导作动员讲话。
 
  (三)所有参训人员要按时参加学习,不得无故缺课、迟到或早退。局纪检组对培训班实行全程跟踪督察,对违反培训规定的学员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四)培训期间,确因工作原因需请假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本单位培训现场负责人签字,交局监察室现场考勤人员备案后,方可请假。
 
  (五)未参加市级培训的城管执法科级以下干部和执法人员,由各县(市、区)自行组织培训。(联系人:杨兴胜,联系电话:15882937605,邮箱:415347428@qq.com )。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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