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0号建议办理情况(A)的函
申晓莉代表:
你在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停车位优化管理的建议》(第130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关于科学施划停车泊位的建议
今年,市停车办牵头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等部门深挖路内临时停车潜力,在停车矛盾突出的老旧小区、学校、医院周边,施划了限时停车泊位。截至目前,已在中心城区施划路内临时停车泊位9000余个,投资建设的政府性公共停车场24个(停车泊位4775个)全部纳入市级智能停车管理平台;18个安置房配建的停车场已完成管理移交13个(停车泊位3800个)。
二、关于推动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的建议
为推动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市停车设施投资建设运营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达州市中心城区停车设施投资建设运营工作方案》,明确市高新科创公司负责公共停车场建设,市级已有的15个停车场(车位)产权全部注入市高新科创公司。今年将建成103个公共停车场,市停车办每周跟踪督导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三、关于推进老旧小区停车设施改造的建议
在不影响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老旧小区内部空闲场地改造增设停车设施。今年以来,通川区已开工改造68个老旧小区,达川区完成2个公共停车场建设和山水人家、教育花园、工行家属院、宏源小区、国土家属院5个老旧小区的升级改造,新增永久性停车泊位245个;高新区在今年的2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均新增了小区地面停车设施;达州东部经开区在亭子镇、麻柳镇合理增设了300余个停车位,在辖区4个乡镇有序施划了临时停车位,取消了各乡镇机关办公区停车场门禁,面向公众开放。
四、关于盘活现有停车资源的建议
市停车办已会同市公安局、市云上智慧停车公司、市停车协会对中心城区停车资源进行全面普查,目前尚有1688余个停车泊位未纳入经营管理,后续将按程序纳入智能化、数字化管理。
五、关于制定差异化停车收费标准的建议
2023年6月市发改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达市发改价格〔2023〕27号),文件中明确在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管理的停车设施停放新能源汽车2小时以内免费,超过2小时的停车费减半征收;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停车设施,鼓励参照上述收费标准执行。7月市发改委又印发了《关于明确相关停车设施执行政府指导价的通知》(达市发改价格〔2023〕29号),文件中明确将划拨土地建设的经营性公共停车设施收费纳入政府定价范畴。下步,市停车办将积极对接发改部门,对社会资本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场,制定有利于消费者的议价规则,实行政府指导价、限定最高价格、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的停车收费标准,让车主自主选择。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3年8月31日
(联系人:市停车办潘传金 18381998882)
抄送:市政府督查室,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市人大城环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