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49号建议办理情况(A)的函
吴梅代表:
你在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消除燃气安全隐患的建议》(第349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燃气安全的高度关注,燃气安全问题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政安全,我局一直高度重视城镇燃气安全工作。截止目前全市累计投入排查力量29845人,入户排查1081642户,累计发现各类安全隐患44471处,其中管道安全隐患5158处(私拉乱接4056处,用户漏气隐患点1102处)、燃气燃烧器具不符合相关要求11689处、软管安全隐患27624处。针对排查出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已采取更换软管、阀门等方式整改13265处,针对不能现场整改的建立了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分类细化制定整改措施,逐一销号。
针对近期燃气爆炸事故频发,全市7个县(市、区)、达州高新区和东部经开区管委会迅速安排部署,成立了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专班,以培训会、院坝会、短信等方式宣传燃气安全知识。截止8月8日,全市累计派出排查小组1524个,投入人力9345人次,排查各类用气场所46288家,督促整改各类隐患8296处,发出《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2197份。全市发现使用“双气源”问题隐患262处,现全部完成整改,还有129处餐饮企业未安装燃气报警器,已全部做停气处理,待安装报警器后再通气经营。自“强安2023”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城镇燃气立案查处28件拟处罚款53.1万元。
针对您在建议中提出政府出台补助政策,对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更换不锈钢波纹管、置换达标燃气灶等的燃气用户予以适当补助;国有燃气企业对报警器、燃气灶、热水器和不锈钢波纹管等燃气设施进行让利销售。我局征求了财政部门的意见,因燃气企业属于国有企业,非地方财政预算管理单位,加之用户安装燃气设备属于居民个人行为,故建议用户燃气设备规范安装所需费用按照“使用者付费”原则由居民个人承担,若确需实施补助政策,则由燃气企业负责补助资金的筹集和分配。我局负责指导城镇燃气设施的运维管理,我局已向燃气经营企业反馈了您的建议。目前,经营企业已对燃气报警器、不锈钢波纹管等燃气设施进行了降价销售。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3年8月31日
(联系人:市政管理科敖翔 18381999266)
抄送:市政府督查室,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市人大城环资委,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