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346号提案办理情况(A)的函
邓玉龙委员:
你在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建议》(第346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关于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的建议
前期,市财政局成立了全市乡镇污水管网运行调研核查专班,组织城管、住建、环保部门赴各县(市、区)调研核查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维现状,全面摸排全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问题,为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提供了重要参考。今年5月,市委、市政府启动城镇污水治理两年攻坚行动,将全市城镇污水治理项目建设纳入“十四五”规划,市财政局将全力做好市本级项目资金保障工作;通过“以奖代补”支持乡镇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督促县级财政将乡镇污水处理设置运营资金纳入财政预算;鼓励并指导县级财政结合自身财力实际,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
二、关于建立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费征收机制的建议
2017年6月,我市主城区和各县(市)城区污水处理费均已按国家规定标准核定。2022年,市发改委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乡镇污水处理收费机制的通知》(达市发改价格〔2022〕45号),对各县(市、区)乡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制定工作做出了部署并召开专题推进会,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工作指导、定期调度督促工作进度。目前,各县(市、区)(含达州高新区和达州东部经开区)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乡镇,均按程序制定了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下一步,如国家、省对污水处理费标准出台新政策或作出新的工作部署后,市发改委将及时贯彻落实。
三、关于实现专业化运行管理、促进农村生活污水长效治理的建议
市生态环境局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主管部门。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乡镇污水处理厂管理。一是加大水质监测力度。对建成投运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实行季度监测制,并将相关情况通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倒逼运维单位加强运行管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发挥环保效益。二是加强执法监管力度。目前已将全市111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纳入四川省移动监察执法系统进行双随机管理,同时开展了重点流域乡镇污水处理厂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对铜钵河、任市河、魏家河等流域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按照相关环保法律法规严肃查处,2022年以来,立案查处2件,处罚款29万元。
(二)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近几年,我市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为依托,加快推进乡村环境建设。截至目前,全市1782个行政村(涉农社区)中有1170个行政村(涉农社区)得到有效治理,治理率65.6%,具体情况如下。一是提高认识,高位推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市级层面制定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县级党委政府按照时间节点,抓好项目推进,确保民生实事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二是周密部署,明确方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一项长期工作,市生态环境局提前谋划、摸排,深入掌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联合发改、财政部门下达了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建设目标任务,要求优化审批程序、简化报批内容、提高审批实效,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各县(市、区)因地制宜,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实施方案,选择科学合理的技术模式。三是加强配合,加快推动。生态环境部门作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牵头部门,加强与发改、财政、自规、农业农村、电力和乡镇的沟通联系,建立完善了协商配合机制,坚持合作治理、锦上添花原则,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通过积极申报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整合各类涉农资金等方式,加快完成工程建设的各项手续,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序推进。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全面排查问题,加强监督管理;强化资金投入,拓宽融资渠道;健全运维管理,实现长效治理。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3年8月31日
(联系人:市政管理科马承元 15908286047)
抄送: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协人资环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