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1606460-00-2024-0167 | 分 类: |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 ||
责任部门: | 发文日期: | 2024-08-31 09:13:36 | |||
标 题: | 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6号建议办理情况(A)的函 达市城管议〔2024〕51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张玉华代表:
你在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持续加强对达州市城镇二次供水监管力度的建议》(第146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关于“持续加大对城镇二次供水建设运行管理力度”的建议
(一)明确了部门职责。根据2023年市人大审议意见,市政府按照市级统筹、辖区负责、居民参与、科学实施、建管合一的基本原则,明确市城管执法局、市发改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等市级部门、辖区政府和供水企业的建设管理职能职责。城管部门负责二次供水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监督落实运行维护相关制度;住建部门负责监督建设单位落实二次供水设计、建设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卫健部门负责二次供水的卫生、水质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发改部门负责建立健全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收费制度,加强收费监管;公安机关将按照《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打击侵占、损坏二次供水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摸清了二供底数。一是摸清建设情况。中心城区二次供水设施主要以无负压/叠压设备、高位屋顶水池为主。经排查,涉及二次供水小区或楼盘387个,由建设单位(开发商)运行管理的28个,物业管理公司运行管理的297个,社区街道直管或居民自治的62个,其中,有专业人员管理的215个,无专业人员管理的172个,二次供水用户共计209601户,人口56.6万人。二是理清运维情况。中心城区城市二次供水市场处于开放状态。经统计,中心城区二次供水用户已占总用水户的50%以上,城区已建成的387处600余套二次供水设施绝大部分由开发建设单位自行建设,并将后期管理权直接移交给物业公司、业主或产权单位负责运营维护。三是费用收取情况。中心城区二次供水的收费以三种形式存在(建设单位或开发商收取、物业公司代收、社区或居民自治收取),二次供水水价在2.84—5.6元/吨不等,一般在基本水价基础上加管理人员工资、设备使用电费及其他运维开销分摊,不同的小区因物业费档次不一,收费标准不一。
(三)探索了监管模式。2024年3月,我局牵头草拟了《加强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建设管理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拟对于新建的二次供水设施,鼓励建设单位委托供水企业统一建设。需改造的二次供水设施,按照“愿改尽改、成熟一批、改造一批、接管一批”的原则,遵循业主意愿,由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具体委托统一的供水企业实施改造,新建(改造)后二次供水设施统一移交给专业的供水企业实行统一的运行、维护和管理。通过规范化运维管理,实现水表出户、计量到户目前。工作方案已讨论修改2次,但由于《四川省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修订)》至今未印发实施,导致在二次供水设施设备权属及运维垄断方面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工作方案在征求意见修改时相关单位意见无法达成一致,且无法通过司法审核。下步待《四川省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修订)》出台后,我局将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和辖区政府立即修订出台我市工作方案,切实解决城市“最后一公里”饮用水安全保障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四)强化了资金保障。为进一步支持中心城区供水设施建设和运维,市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下,通过向上争取、包装债券等方式帮助水务集团开展供水设施提档升级。2023年以来,共筹集资金2亿元支持市水务集团供水(二次供水、再生水)设施建设工作。今年,按照国家“两重两新”设施设备更新改造要求和部署,我局指导各地储备包装二次供水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23个,计划投资7.2亿元,资金需求6.2亿元,目前已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项目储备库。下步,我局将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减轻供水企业负担,保障民生项目顺利实施;同时,配合发改、住建、卫健、公安等部门严格落实国家有关二次供水管理法律法规,进一步明晰职责,健全监管机制;并积极配合卫健、公安等部门对二次供水设施运维开展监督执法,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和居住条件。
二、关于“进一步逗硬对城镇二次供水管理的执法监督”的建议
我局配合卫健等部门已完成全市在册100家二次供水单位的监督检查,按照计划对水质的消毒剂含量、浑浊度、PH值、色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等6项指标快检,所检测指标均合格。加大对生活饮用水卫生违法行为的处罚,对违反二次供水卫生管理有关规定的17家单位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4.26万元。下步我局将配合卫健、公安等部门加大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力度,按要求实施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检,加强对饮用水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确保供水单位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生活饮用水。
三、关于“建议建立媒体公示制度,对二次供水水质进行全面检测并评价”的建议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切实做好饮用水卫生状况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市本级和各县(市、区)疾控机构定期开展二次供水抽查监测,建立居民二次供水卫生检测信息发布制度,形成科学、规范、严密的水质检测常规化制度,并及时在疾控中心官网予以公布。特别是在每年7、8、9月的洪水期间,除加强城镇供水日常监管外,还会重点开展集中式二次供水单位的应急监督检查,强化水质净化消毒措施的落实管理。同时,要求各水厂实施出厂水6项指标的自检日报制度落实。下步,我们将主动对接市、县主要媒体部门参与城市二次供水的监督,形成良好的共同监督局面。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4年8月28日
(联系人:市政管理科江声亮15892995330)
抄送:市政府督查室,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市人大城环资委,市卫健委,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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