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代表:
你在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商业街区“外摆”经营的建议》(第331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关于制定相关规范性政策的建议
2019年,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达州市中心城区临时摊区(点)设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由辖区人民政府负责临时摊区(点)的设置,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临时摊区(点)的日常管理工作。目前,该《办法》已列入今年修订计划,将根据当前实际对相关条款内容进行优化调整。2023年,我局也出台了《城市管理惠企便民“十条措施”》,明确支持商业促销、鼓励开展展销和设置临时摊区等措施。罗浮广场、仁和新城、红星美凯龙、升华广场等地经审批已多次开展商业促销活动,举办了首届新春彩灯游乐美食嘉年华、夏季啤酒音乐节、小龙虾音乐啤酒节、汽车展销及后备箱集市等各类活动,配套开展了特色餐饮美食、文娱活动等凸显城市烟火气的商业“外摆”活动。鼓励发展达州夜经济,持续打造罗浮星光里、仁和哈罗街区、巴渠美食街等夜间消费新场景,各种饮品、特色小吃、烧烤在打造的夜市街区“外摆”营业。2024年5月,我局到重庆市南川区学习“潮汐式”外摆经济。回来后,立即会同辖区街道、社区进一步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集社情民意,6月中旬,在通川区西外片区又增设了7个临时摊区(中心医院住院部门口流动餐车疏导点、胡家坝东巷紫杉公馆果蔬临时摊区、凤翎关农行门口果蔬临时摊区、金龙大道金竹苑至时尚佳苑果蔬临时摊区、天恒花园东侧果蔬临时摊区、莲湖广场果蔬临时摊区、滨河西路碧桂园珑樾湾门市外摆区)。
同时,中心城区各辖区人民政府会同城管、公安交警、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整洁有序、规范发展”和“放开不放任、便民不扰民”的原则,科学设置临时区(点),切实解决城区困难群众民生问题,方便市民买菜、购物需求。目前,通川区设置有6个临时摊区(东城通川区桥下土烟市场、东城二马路幸福集市、东城紫衫公馆农产品临时摊区、西城黄泥扁彩虹集市、西城好日子农产品临时摊区、文理学院南门哈罗街区,哈罗街区正在升级打造)和69个爱心暖铺(东城街道28个、西城街道24个、朝阳街道17个)。达川区设置了53个临时摊点(爱心摊位),11个临时摊区(达川区人民医院马路市场、通川区桥临时摊区、杨柳临时摊区、观澜国际临时摊区、南滨路一段临时摊区、石家湾临时摊区、文兴街临时摊区)。
二、关于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的建议
《达州市中心城区临时摊区(点)设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对设置了临时摊区(点)的地区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日常管理。
市市场监管局也加强了对商业街区“小餐饮”摊区经营秩序、食品安全、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等方面的统一管理。以食品小摊贩为服务对象,针对车载果蔬、油炸热食等占道经营摊贩开展提升行动,引导流动摊贩进入划定区域经营,实行“统一亮证经营、统一管理标准、统一进货查验、统一安全分级”的食品安全管理标准,加强人员管理、保持加工和就餐场所卫生清洁、严格落实食品进货查验、规范餐品制作流程。通过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推动商业街区“小餐饮”管理水平提升。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4年8月21日
(联系人:执法监督科唐梦秋2388225)
抄送:市政府督查室,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市人大城环资委,通川区政府,达川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