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高新区管委会:
现将刘进平代表在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维护西河路钢花段人行路面砖的建议》(第416号)的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刘进平代表提出西河路钢花段人行道板破损的问题,经核实西河路钢花段不属我局管护区域。我局市政工程管理处在火车站片区的管护区域从火车站到西河路秦巴大道路口。针对西河路钢花段人行道整治,我局将积极协助配合相关单位开展工作。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4年8月28日
(联系人:市政工程处叶正航13982873366)
抄送: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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