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彦龙代表:
你在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达州市中心城区城市二次供水管理的建议》(第606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关于“因地制宜,建章立制”的建议
一是摸清底数。经摸排,目前中心城区二次供水设施主要以无负压/叠压设备、高位屋顶水池为主。经排查,涉及二次供水小区或楼盘387个,由建设单位(开发商)运行管理的28个,物业管理公司运行管理的297个,社区街道直管或居民自治的62个,其中,有专业人员管理的215个,无专业人员管理的172个,二次供水用户共计209601户,人口56.6万人。
二是建章立制。2024年3月,我局牵头草拟了《加强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建设管理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拟对于新建的二次供水设施,鼓励建设单位委托供水企业统一建设。需改造的二次供水设施,按照“愿改尽改、成熟一批、改造一批、接管一批”的原则,遵循业主意愿,由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具体委托统一的供水企业实施改造,新建(改造)后二次供水设施统一移交给专业的供水企业实行统一的运行、维护和管理。通过规范化运维管理,实现水表出户、计量到户目前。工作方案已讨论修改2次,但由于《四川省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修订)》至今未印发实施,导致在二次供水设施设备权属及运维垄断方面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工作方案在征求意见修改时相关单位意见无法达成一致,且无法通过司法审核。下步待《四川省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修订)》出台后,我局将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和辖区政府立即修订出台我市工作方案,切实解决城市“最后一公里”饮用水安全保障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二、关于“统一标准,合理收费”的建议
一是理清运维情况。中心城区城市二次供水市场处于开放状态。经统计,中心城区二次供水用户已占总用水户的50%以上,城区已建成的387处600余套二次供水设施绝大部分由开发建设单位自行建设,并将后期管理权直接移交给物业公司、业主或产权单位负责运营维护。
二是费用收取情况。中心城区二次供水的收费以三种形式存在(建设单位或开发商收取、物业公司代收、社区或居民自治收取),二次供水水价在2.84—5.6元/吨不等,一般在基本水价基础上加管理人员工资、设备使用电费及其他运维开销分摊,不同的小区因物业费档次不一,收费标准不一。
三、关于“明确责任,强化监管”的建议
一是明确了部门职责。根据2023年市人大审议意见,市政府按照市级统筹、辖区负责、居民参与、科学实施、建管合一的基本原则,明确市城管执法局、市发改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等市级部门、辖区政府和供水企业的建设管理职能职责。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城管部门)负责二次供水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监督落实运行维护相关制度;住建部门负责监督建设单位落实二次供水设计、建设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卫健部门负责二次供水的卫生、水质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发改部门负责建立健全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收费制度,加强收费监管;公安机关将按照《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打击侵占、损坏二次供水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是强化了监管执法。我局配合卫健等部门已完成全市在册100家二次供水单位的监督检查,按照计划对水质的消毒剂含量、浑浊度、PH值、色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等6项指标快检,所检测指标均合格。加大对生活饮用水卫生违法行为的处罚,对违反二次供水卫生管理有关规定的17家单位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4.26万元。下步我局将配合卫健、公安等部门加大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力度,按要求实施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检,加强对饮用水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确保供水单位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生活饮用水。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4年8月28日
(联系人:市政管理科江声亮15892995330)
抄送:市政府督查室,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市人大城环资委,通川区人民政府,达川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达州水务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