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春元委员:
你在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社会民营停车场收费贵问题》(第175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关于建立健全停车场收费标准的建议
达州市目前的公共停车泊位一共有两种。一种是道路路内停车泊位,执行政府定价,目前执行的收费标准是2019年达州市人民政府出台的《达州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标准》,将中心城区划分为一、二类区域,针对不同区域、不同时段,实行机动车存放服务差别化收费,具体的收费标准为:一类区域范围(朝阳东路市职业中学、小红旗桥、文化巷、朝凤北路、檬子垭街、达巴路口、通川北路、肖公庙路凤凰大桥路口、滨河东路、滨河路以内)收费标准为日间第一小时5元,以后每小时收取1元,夜间五小时2元。二类区域范围是中心城区一类区域以外区域,收费标准为日间第一小时4元,以后每小时收取1元,夜间五小时1元。
第二种是道路路外的经营性停车场,其中属于政府划拨土地性质的执行政府定价,按照一二类区域收费;属于出让土地性质的执行市场调节价。2021年7月,经省政府同意,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定,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规定,明确规定“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而其它社会民营停车场等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于是市场调节价,管理部门只能监督停车场是否按要求设置收费公示牌,是否按公示牌公示的价格收费,不能决定经营者的定价标准。
二、关于强化价格监管和提高收费透明度的建议
近两年来,市停车办(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加强协作配合,重点督促和指导各停车场所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公示牌,检查是否落实政府指导价,标明停放场所类别、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收费时段、免费停放时间、计费单位等,已检查中心城区148家停车场,其中执行政府定价56家,执行市场调节价92家。检查中发现未执行政府指导价的5家,收费公示不规范5家,均已整改到位,立案查处1家,没收无法清退价款6121元。
三、关于推广智能停车系统的建议
市数据局将达州市智慧停车一网统管平台项目纳入信息化项目建议计划,总投资概算超800万元。根据城市区县实际情况,依托通信技术、物联网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空间信息技术等先进手段,通过达州市智慧停车一网统管平台扩建,建立城市级综合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全面实现中心城区、区县地域的道路泊车位与停车场的信息整合与统一发布。并利用整合的停车收费数据提供停车监管、数据分析、费用结算、引导服务等功能、运用先进的收费模式和管理流程,更好地服务社会,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综合服务水平、有效缓解交通拥堵、提高市民满意度。目前,达州市智慧停车一网统管平台已接入40家经营性公共停车场(9578个停车泊位)。
四、关于加强宣传教育的建议
市停车办联合停车行业协会发布规范民营停车场服务收费行为的倡议书,引导各停车场经营者牢固树立守法合规意识,严格按标准收费,规范收费公示行为。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4年8月21日
(联系人:市停车办潘传金18381998882)
抄送: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协人资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