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佳委员:
你在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流动商贩规范管理的建议》(第237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设置流动摊贩集中经营区域的建议
2019年,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达州市中心城区临时摊区(点)设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由辖区人民政府负责临时摊区(点)的设置,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临时摊区(点)的日常管理工作。目前,该《办法》已列入今年修订计划,将根据当前实际对相关条款内容进行优化调整。
近年来,中心城区各辖区人民政府会同城管、公安交警、市场监管等部门,根据《达州市中心城区临时摊区(点)设置管理办法》(达市府办〔2019〕39号)要求,按照“整洁有序、规范发展”和“放开不放任、便民不扰民”的原则,科学设置临时区(点),切实解决城区困难群众民生问题,方便市民买菜、购物需求。目前,通川区设置有6个临时摊区(东城通川区桥下土烟市场、东城二马路幸福集市、东城紫衫公馆农产品临时摊区、西城黄泥扁彩虹集市、西城好日子农产品临时摊区、文理学院南门哈罗街区,哈罗街区正在升级打造)和69个爱心暖铺(东城街道28个、西城街道24个、朝阳街道17个)。达川区设置临时摊点(爱心摊位)53个,设置有11个临时摊区(达川区人民医院马路市场、通川区桥临时摊区、杨柳临时摊区、观澜国际临时摊区、南滨路一段临时摊区、石家湾临时摊区、文兴街临时摊区)。
为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着力拼经济、搞建设、抓发展、惠民生,持续优化营商环境,2024年5月,我局到重庆市南川区学习“潮汐式”外摆经济。回来后,我局立即会同辖区街道、社区进一步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集社情民意,6月中旬,在通川区西外片区又增设了7个临时摊区(中心医院住院部门口流动餐车疏导点、胡家坝东巷紫杉公馆果蔬临时摊区、凤翎关农行门口果蔬临时摊区、金龙大道金竹苑至时尚佳苑果蔬临时摊区、天恒花园东侧果蔬临时摊区、莲湖广场果蔬临时摊区、滨河西路碧桂园珑樾湾门市外摆区)。
二、关于日常监管与集中治理相结合的建议
我局以城区主、次干道为基点,划分责任片区,实行“网格化”管理,落实“定人、定岗、定责”,将城市管理职能分解到各辖区执法大队、中队,落实属地专职管理人员,加大日常巡查管理力度,形成无死角、全覆盖管理格局。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辖区街道与各单位、门店业主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明确在责任范围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的责任,把城市管理的重任分解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执法上采取错时执法、定点值守,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巡查,采取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模式,加大日常检查频次,盯紧守死,铁腕执法,实现占道经营、流动摊点、露天烧烤、出店经营行为动态清零。上半年,已累计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392次,清理游摊、骑门摊等占道经营行为18444余起,暂扣物品1187余件。
三、加大宣传引导,激发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建议
坚持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抓手,通过电视广播、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电子屏标语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达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引导市民支持参与城市管理,形成人人关心、个个参与、齐抓共管的城市管理良好氛围。同时,我们也充分运用车载流动宣传,城管进校园进社区,微信公众号及城管法治讲堂等方式,切实加大城市管理的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市民的城市意识、环境意识、社会公德意识,形成“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良好氛围。
再次感谢你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4年8月21日
(联系人:执法监督科唐梦秋2388225)
抄送: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协人资环委,市公安局,通川区人民政府,达川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