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31606460-00-2017-0028 分 类: 预算/决算
责任部门: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17-04-01 00:29:21
标 题: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公开方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全社会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城市规划控制区内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城市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城市管理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城市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制度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和信息化建设。
 
  (三)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依法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实施监督检查;监督管理城市道路冲洗降尘;监督管理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的收运处置及处置场地运营管理。
 
  (四)负责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监督管理挖掘和占用城市道路、桥梁改造施工及依附城市道路、桥梁设置设施。
 
  (五)负责户外广告和招牌,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占用挖掘拆改市政基础设施及附建管道、杆线等设施,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审批和管理。
 
  (六)负责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夜景灯饰的规划、管理和维护;监督管理城区路灯规划、城市夜景灯饰和城市照明工程。
 
  (七)负责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搭建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道路、桥梁隔离栏、护栏等构筑物设置的监督管理。
 
  (八)贯彻执行国务院、省政府对我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有关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使以下行政处罚权: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2.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其范围是对以下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在公共场所烧烤食品、散烧原煤、焚烧杂物,在城市建成区内排放生活污水,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不按规定倾倒、堆放、贮存、清运、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施工单位不及时清运、处置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以及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固体废物,拒绝环境噪声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行为;
 
  4.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占用公共场所经营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食品安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占用公共场所经营餐饮摊点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公安道路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非机动车侵占公共场所的行政处罚,并对机动车侵占公共场所的行为进行劝诫管理,及时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报。
 
  (九)负责城市管理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负责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职权情况实施督察;牵头组织全市城市管理重大执法活动和专项执法行动。
 
  (十)负责城市管理重大违法案件、跨区违法案件及上级交办案件的查处;负责受理城市管理行政复议工作;受理城市管理的来访和投诉工作。
 
  (十一)负责城市管理的对外交流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的科学研究和社会宣传教育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7年,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进一步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狠抓市容环境“五乱”治理、噪声和扬尘专项整治、城区清扫保洁、城区市政设施建设和维护、火车站及周边地区环境综合整治、户外违规广告整治拆除、中心城区违规LED广告拆除、城区“牛皮癣”广告清除、数字化城管建设等各项工作。  
 
  二、部门单位概况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隶属一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事业单位2个(为财政独立预算单位),代管临时单位2个,主要包括: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关、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直属一大队、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直属二大队、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投诉指挥中心、达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达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达州市火车站管委会办公室、达州市扬尘治理指挥部办公室。
 
  局机关实有公务员20人,工勤人员2人;下属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实有参公人员75人,工勤人员149人,退休人员34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4500.11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收入预算4500.1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68.51万元,占3.7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31.60万元,占96.26%。
 
  (二)支出预算情况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支出预算4500.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95.64万元,占53.24%;项目支出2104.47万元,占46.76%。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500.11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31.60万元、上年结转168.5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2.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6.3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8.1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7.8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890.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4.1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331.6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 796.50万元。主要是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增加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车改后增加的职工车贴,以及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城乡社区支出中其他支出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8.10万元,6.8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7.80万元,占3.18%;城乡社区支出3721.60万元,占85.92%;住房保障支出174.10万元,占4.0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90.1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8.0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37.8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222.1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转支出,包括中心城区违法违章建(构)筑(广告、防护栏)强制拆除、信息平台(公益LED)使用费、火车站管委会办公室和扬尘治理办公室工作经费、执法摩托车燃修费、城管考核及宣传、协勤人员工资及工作经费等方面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30万元,主要用于:下派帮扶村开展帮扶工作的职工差旅费。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497.20万元,主要用于:为完成工作任务和城市管理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包括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心城区违规户外广告整治、中心城区违规LED广告拆除、城区“牛皮癣”广告清除等方面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74.1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57.2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89.6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67.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0.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00万元。
 
  (一)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和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结合上年实际支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城市管理等方面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65.38%。
 
  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原公务用车编制40辆,2016年7月我市公务用车改革后,保留一般公务用车编制15辆(1辆应急工作车,14辆特种用车)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0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城管执法巡逻、噪音和扬尘治理、户外违规广告整治、“五治”工程、一般公务用车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267.90万元 ,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执法设备购置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79.4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执法记录仪30.00万元、采购“城管通”对讲平台信息服务49.40万元。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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